招 标 公 告 招标项目编号:JLXDB-15-035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白城市生态新区给水建设工程项目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吉发改审批【2012】43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白城市新开城市建设集团 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白城市生态新区给水建设工程项目(2015年新建工程)施工 图设计 2.2项目概况范围及内容:横十路(幸福南街—长庆南街)、横六路(纵八路—纵十二路)、纵九路(横五路—东海路)、纵七路(丽江路—纵八路)、纵十二路(横五路—横七路)给水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详见招标文件) 2.3 工程建设地点为:白城市生态新区 2.4 设计周期: 施工图设计:2015年8月15日至2015年8月29日,15日历天。 2.5 工程设计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设计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行业资质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拟派出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投标人近三年承揽过类似工程业绩。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外地企业应按吉林省相关规定办理备案。 3.6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 投标申请人应持资格审查所需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到白城市生态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填写《建设工程投标企业资格审查表》后方可参加投标。注:《建设工程投标企业资格审查表》需加盖法人章。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7月22日至2015年7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4:00 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白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白城市政务大厅,公园东路14号)报名后执回执单到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2套): (1)营业执照副本 ; (2)资质证书副本 ;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设计负责人职称证书; (5)企业承揽的类似工程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 8 月11 日14时10分,地点为白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六楼会议室(白城市政务大厅,公园东路14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白城市建设信息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白城市新开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白城市生态新区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436-698202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 办 公 地 址 :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河街200-1号 邮政编码: 130000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3943685961
2015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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