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梅县区石窟河雁洋段、松源河桃尧镇段、菏泗水、程江河(龙增段)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批复文号 梅县区发改审[2015]87号文 批复单位 梅州市梅县区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梅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项目所在地区 梅州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勘察/设计 公告内容梅县区石窟河雁洋段、松源河桃尧镇段、菏泗水、程江河(龙增段)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梅县区石窟河雁洋段、松源河桃尧镇段、菏泗水、程江河(龙增段)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已经梅州市梅县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梅县区发改审[2015]87号文批准立项建设,现决定将该工程的勘察设计实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项目概况: 1、工程规模:石窟河雁洋段治理工程长3公里;松源河桃尧镇段治理工程长20公里;菏泗水治理工程长5.1公里;程江河(龙增段)整治工程长8公里。 2、招标范围:项目勘察、设计(包括河道勘探测量、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预算及施工现场服务工作等); 3、资金来源:除争取省级补助资金外,不足部分由梅县区财政统筹解决; 4、工程地点:梅州市梅县区; 5、设计工期:要求开标后公示期满之日中标单位直接进入勘察设计工作,务必于2015年10月15日前提交合格的项目初步设计成果。 6、标段划分:项目分为4个标段实施,分别为一标段:梅县区石窟河雁洋段治理工程勘察设计;二标段:梅县区松源河桃尧镇段治理工程勘察设计;三标段:梅县区菏泗水治理工程勘察设计;四标段:梅县区程江河(龙增段)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水利行业工程设计(河道治理工程)丙级或以上资质(根据工程设计行业资质的承担业务范围规定,丙级工程设计单位,承担工程设计业务限定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行政区范围内。所以外省企业应具备乙级或以上水利行业工程设计(河道治理工程)资质);并同时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根据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规定,专业类丙级工程勘察单位,承担工程勘察业务限定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行政区范围内。所以外省企业应具备乙级或以上岩土工程专业勘察资质)。 3、投标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水利专业中级职称; 项目勘察负责人必须具备岩土工程专业注册执业资格; 4、投标人须已在广东省水利厅完成信用信息录入审核手续并通过终审(投标人是省外企业的,须已通过广东省水利厅“进粤水利企业信用管理终审”);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信誉要求 1、自2015年2月1日至本招标项目开标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未被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水利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平台作出不良行为处罚(公示)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 2、处罚期限不在2015年2月1日至本招标项目开标截止时间范围内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 四、投标报名 1、同一企业可同时参加四个标段的投标事宜,但每个企业只能在本项目四个标段的其中一个标段中标,在其中一个标段中标后不再参与本项目其它标段的评标、中标事宜。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均可报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须提供的资料: (1)投标申请书(应注明参与的标段,格式可以自拟);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和被授权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必须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如投标活动不是本企业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参加,将取消该企业本工程招投标资格);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拟派的项目设计、勘察负责人的职称证或注册资格证、二代身份证、劳动合同及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关系证明复印件(由社保部门加盖业务专用章,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 (5)已在广东省水利厅完成信用信息录入审核手续并通过终审的证明材料(省外企业提供已通过广东省水利厅“进粤水利企业信用管理终审”的证明材料); (6)投标人企业注册地人民银行核准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提供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同时提供原件,原件核验后退回] (7)由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本招标公告发布后至报名之日期间出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勘察、设计)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上述报名资料提交一式二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另附,只需一份),所有报名资料均用A4纸装订成册,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亲自提交。 五、报名时间 2015 年7 月29 日上午9:00 时至11:30时,下午14:30 时至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地点:梅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投标人2015年7月30 日至8月5 日(上班时间),到广东省梅州市江南裕安路50号三楼(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逾期作弃权处理。招标文件每份1000元(含四个标段),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 年8月21日9:30时,提交到梅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同时在梅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准时参加(身份证原件备查)。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民营经济报、梅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 人(盖章):梅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办公地址:梅州市梅县区新县城文化路8号 联 系 人:陈工 联系电话:0753-2589082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廖工 联系电话:0753-2390068 办公地点:广东省梅州市江南裕安路50号三楼 发布人 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5-07-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