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久和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受宜春市烟草公司上高县分公司的委托,就其“园林绿化景观设计”第二次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 1、项目编号:JXSGCG-2015-JH-025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本次招标项目内容: 序号名称数量单位最高控制价 (万元)技术参数 1园林绿化景观设计1项3.1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4、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之条件,有能力提供合同项下全部内容; 2)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的营业执照需具有本项目相关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具有园林规划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特别提醒:投标时必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园林规划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证书必须提供原件用于资格审查。 5、报名办法:有意向的投标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8月11日止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江西久和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宜春市上高县商城南路11栋2号楼201室)购买招标文件并可查阅招标详细信息,投标人必须于2015年8月11日17:00(北京时间)前缴纳资料费,否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未交资料费的投标人的投标。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出售方式:现金、汇款(联系电话:0795-7220676 13767519385) 6、开标地点及时间:上高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高县敖山大道9号) 标书投送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8月17日下午14:30时(北京时间),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 7、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供下列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复印件(提供的营业执照需具有本项目相关经营范围);(原件验后归还) (2) 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复印件;(原件验后归还) (3)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复印件;(原件验后归还) (4) 园林规划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原件和加盖公章复印件;(原件验后归还) (5)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验后归还) (6)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8、评标方法和原则:最低评标价法,详见招标文件 9、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如不能参加此次投标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放弃投标;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10、其他事项: 10. 1、投标人须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技术力量强;投标人在过去三年无重大责任事故和违约劣迹; 10.2、中标中介费(根据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 本次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为中标金额100万以内部分按照1.5%收取中标服务费;中标金额100-500万部分按照1.1%收取中标服务费(累进制)及开评标过程中产生的费用。 10.3、投标人投标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因资料证件不全、失效、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均视同无效投标。 10.5、投标保证金: 300元整,投标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从企业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现金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足额缴纳,以实际到账为准 (汇款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拟投标供应商名称或投标人名称,且应与投标书一致)。 账户名:江西久和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账 号:1508 2010 0900 0054 322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宜春平安支行 10.6、投标人投标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因资料证件不全、失效、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均视同无效投标。 11、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质疑的,应在自购买了招标文件起七个工作日之内、投标截止时间七个工作日之前,并由法人或委托代理人将质疑函原件送至本公司。委托代理人需提供与该公司签订至投标截止时间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和缴纳一年以上的社保证明,送至江西久和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否则视为完全认同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回复。 12、本项目采购公告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以上网站发布,不再电话通知,请各拟投标人密切关注。 采购单位:宜春市烟草公司上高分公司 采购单位联系人:罗先生 电话:18720018111 招标机构名称:江西久和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上高县商城南路11栋2号楼201室 联 系 人:伍先生 电 话/传 真:0795-7220676 13767519385 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上高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gztb.com/ 宜春市政府采购网 http://www.yczfcg.gov.cn/ 江西久和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2015年7月27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