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大院公共连廊修建及管线综合改造规划与设计咨询项目(第三次)交易公告
根据 穗财编【2015】44号 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发包价达到穗纪字[2013]33号文规定的小额建设工程规模,广州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现对市府大院公共连廊修建及管线综合改造规划与设计咨询项目(第三次)工程设计随机抽取(摇珠)方式,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市府大院公共连廊修建及管线综合改造规划与设计咨询项目(第三次)
专业内容:√房建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照明工程、□公共交通工程、□城镇燃气工程、□热力工程、□。(注:设计交易需填写)
二、建设单位:广州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 020-83123575
招标代理机构(如有):广东达安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钟工联系电话: 13751887435
交易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28866214
三、建设地点: 广州市人民政府机关大院内
四、项目概况:为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优化市府大院办公环境,拟修建公共连廊连通大院内各幢建筑;同时,对大院各类管线作综合改造整饰,规划预埋各楼地下管道空间。
五、承包内容、规模和发包价:
承包内容、规模和发包价、工期:
项目编号:JX2015-2221
标段承包内容、规模:包括项目规划设计、设计任务书编制、?xml:namespace>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概算编制及施工现场服务等工作(含所有成果资料电子版),设计方案需附效果图,上述工作内容费用已包含在设计费内,不再另行支付。主要内容为修建公共连廊连通市府大院内各幢建筑,同时对市府大院各类管线作综合改造整饰,并规划预埋各楼地下管道空间。
发包价:28.48万.元(注:本项目设计费根据《工程勘查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规定计取,发包价为暂定价,具体费用以评审结果为准。)
(1)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建设单位发出具备进场条件的的通知起计20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2)设计工期:承包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10工作日内完成方案设计和修改,方案确定后15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15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3)施工图审查工期:在勘察设计单位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与资料后天内提出施工图审查意见,个工作日内提交《施工图设计审查报告》;如需勘察设计单位整改的,在勘察设计单位整改合格后个工作日内出施工图审查报告。
六、资金来源: 市财政资金
七、发布交易公告时间:从2015年8月25日至2015年8月31日23时59分。
注:发布交易公告的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八、网上报名时间及承包意向有效期:
1、网上报名时间:从2015年8月25日至2015年8月31日23时59分。
注:交易公告发布截止时间须与报名截止时间一致,报名结束后可进行摇珠。
2、承包意向有效期: 90 日历天(从报名截止之日记起)
九、摇珠时间及摇珠地点
1. 摇珠时间:2015年9月1日14时30分。
2. 摇珠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08开标室
3. 摇珠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交易澄清或修改中的相关信息。
十、承包意向人合格条件:
1、承包意向人必须同时在广州市房屋建筑设计类小额工程企业库小额工程企业库中?xml:namespace>。
2、承包意向人必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或建筑行业丙级工程设计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资质或以上资质;
3、承包意向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承包意向承诺及声明函》。
4、承包意向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xml:namespace>/万元(注: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超过发包价的2%)的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未在交易公告第十条单列的合格条件,不作为承包意向人不合格的依据。
十一、摇珠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承包意向人的监督。
十二、报名成功参加摇珠的承包意向人不足3家为交易失败。建设单位应重新发布交易公告。
建设单位两次公告后,报名登记参加摇珠的承包意向人仍不足3家的,建设单位可在报名登记参加摇珠的承包意向人中随机抽取确定承包人。若无承包意向人报名,建设单位经集体讨论可从企业库中直接委托承包人。
十三、发包通知书发放前建设单位对承包候选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十四、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发包价,承包意向人均应承诺按此价格承接本工程范围内的所有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内容。
十五、潜在承包意向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交易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发布后三日内向建设单位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异议受理电话:020-83123575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1号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十七、建设单位须将交易公告报交易监督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十八、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
收费标准执行。
附件: 2、承包意向承诺及声明函;
附件一:
承 包 意 向 承 诺 及 声 明 函
致: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广州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我方已收到并研究了上述项目的交易文件、合同条件、建设单位要求、资料表、附件、补充文件和技术规范等文件。我方已检查和核对了这些文件,未发现他们有错误或其他缺陷。据此,我方愿按这些文件的规定,包括一并提交的所有文件材料,承担上述项目并修补其中任何缺陷。
勘察选此项:我方愿以人民币元(大写:元)的勘察报价,承包本次交易所包含的工作,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责任。
设计/施工图审查选此项:我方愿暂定以人民币元(大写:元)的设计/施工图审查报价,承包费率为%。承包本次交易所包含的工作,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责任,承包费率结算时不予调整。
我方遵守本承包意向函直至承包意向有效期满,在承包意向有效期满前,本承包意向函对我方一直具有约束力,随时可接受获得承包资格。我方承认所附报名文件资料为本承包意向函的一部分。
我方遵守资料核对及摇珠结果,并且不会采取妨碍项目进展的行为。
如果我方获得承包资格,我方将提供规定的履约担保,将在合同规定的日期开展工作,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上述文件完成项目。
除非制定正式合同协议书并生效,我方提交的报名资料以及你方发包通知书,应构成你我双方间具有约束力的合同。
我方就参加本项目交易工作,作出以下郑重声明:
1、本公司保证报名资料核对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2、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交易中不给其他单位挂靠,不出让交易资格,不向建设单位行贿。
3、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报名资料核对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报名资料核对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4、本公司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规则,充分考虑了如有其他承包意向人资格变动对摇珠结果产生影响的风险,本公司仍将接受此次摇珠结果。
5、本公司承诺
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和声明的事实,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退出广州市房屋建筑设计类小额工程企业库。
承包意向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日期:年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