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县岩头镇丽水街保护修缮设计第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NXJ2015-014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永嘉县岩头镇丽水街保护修缮设计 1.2项目地点:永嘉县岩头镇。 1.3项目概况:丽水街全长276米,建筑面积约4025.21平方米。设计费最高限价44.277万元。设计周期50日历天。 二、招标范围 永嘉县岩头镇丽水街保护修缮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明标下浮率区间中标法(本次招标投标阶段只需提供投标报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并同时具备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2)项目负责人资格:持有二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或古建筑方面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 (3)投标人具有自一项2011年1月1日以来的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4)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一项自2011年1月1日以来的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5)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项目设计负责人需提供报名企业2015年4月以来为其缴纳的3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加盖社保部门印章);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请各报名人按以下顺序整理报名资料1套(复印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报名时请携带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下列资料应根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具体要求提供: 4.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4.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3资质证书; 4.4项目设计负责人证书; 4.5投标人具有自一项2011年1月1日以来的类似项目设计业绩(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的原件); 4.6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一项自2011年1月1日以来的类似项目设计业绩(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或相应证明文件的原件); 4.7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项目设计负责人需提供报名企业2015年4月以来为其缴纳的3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加盖社保部门印章)。 4.8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备注:1、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2、报名人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原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 五、报名时间 5.1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2015年9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报名时请携带符合本公告“四、报名提交资料要求”中要求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份。 5.2报名地点:永嘉县上塘建设大厦十一楼1116室。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9月11日下午16:00时。投标地点:永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一(永嘉县上塘建设大厦3楼)。 七、联系方式 7.1招标人:楠溪江风景旅游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577-57756875 7.2招标代理:温州三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施女士 联系电话:13676482521 永嘉楠溪江风景旅游区管理委员会 温州三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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