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和县城南山绿化节水灌溉二期工程 (实施方案至技施阶段)设计招标公告 合同编号:2015-YL-18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民和县城南山绿化节水灌溉二期工程已立项,项目资金根据青财农字[2015]1094号文下达。招标人为民和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青海省禹龙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技术咨询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实施方案至技施阶段)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民和县 2.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完成《民和县城南山绿化节水灌溉二期工程》实施方案至技施阶段设计; 2、完成《民和县城南山绿化节水灌溉二期工程》有关部门要求的附件。 2.3设计周期:2015年11月底完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行业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凡符合以上条件的单位均可报名参加,有意向的投标人请持资质证书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并提供可以证明报名人为本单位职工的相关证件(个人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原件及复印件、或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到青海省禹龙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技术咨询中心(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49号永和大厦B座7层)报名。招标人拒绝延迟的报名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4招标人在任何时候都依法保留和拥有对本招标公告的解释权和修改权。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11日至2015年9月16日,每日上午 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青海省禹龙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技术咨询中心(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49号永和大厦B座7层)购买招标文件。 4.2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3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壹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年10月22日上午9:00,地点为青海省禹龙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技术咨询中心(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49号永和大厦B座7层)。请各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时务必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携带相应资质原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青海经济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省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民和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址:青海省民和县川垣新区公园路 联系人:陈峰 电话:0972-8599221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省禹龙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技术咨询中心 地址: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49号永和大厦B座7层 联系人:侯女士 电话:0971-6161270 传真:0971-6161278 财务电话:0971-6161257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西宁市青年巷支行 账号:105023078545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