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480444 |
招标类型: | 设计招标 |
地 区: | 广东 |
工程名称: |
广东佛山郊边涌综合整治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郊边涌综合整治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2015年09月14日?xml:namespace> 1招标条件 郊边涌综合整治工程已由佛山市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以禅发改投函【2015】7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禅城区骐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划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郊边涌综合整治工程勘察设计 2.2 招标内容:本项目的工程勘察(含初测、定测、地质钻探、测量)、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编制)、竣工图编制以及上述工作的后续服务【后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施工招标配合服务、施工期配合服务(含设计变更的造价估算)、后期咨询服务及相关配合服务】等工作。 2.3 工程地点:佛山市禅城区 2.4 工程规模:(1)整治铁路边沿线郊边涌长 1550m;(2)新建节制闸3座;(3)重建跨涵桥2座;(4)新建引水泵站一座;(5)郊边涌北岸沿线辅设污水管 1550m。本工程等级定为四等, 主要建筑物为四级, 次要建筑物为五级, 临时建筑物为五级。投资额约为1800万元,其中建安费约为1600万元,勘察设计费用约为68.27万元。 2.5 设计进度要求: (1)总设计周期50日历天; (2)签订协议后20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勘察报告成果文件和初步设计文件; (3)初步设计报告审批后30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及施工预算等设计文件; (4)中标人应在签订协议后规定的周期内,完成本项目的勘察设计任务,并提供相应后续服务工作,提交相应的勘察设计文件。 (5)如设计周期因具体的设计进度时间有修改的,以招标人确定的具体设计周期时间为准。 2.6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2.7投标人具备条件:(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2.7.1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要提供。) 2.7.2资质等级:投标企业必须同时具备以下第1)点和第2)点资质: 1)具备以下①或②或③任意一种情况均可: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水利行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 ③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2)具备以下①或②或③任意一种情况均可: 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 ②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丙级(或以上)资质; ③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丙级(或以上)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丙级(或以上)资质。 本项目接受一个同时具备第1)点、第2)点的单位或一个具备上述第1)点的单位与一个具备第2)点要求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且必须明确具备上述第1)点要求的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的主办人。联合体一旦确定则不得改变,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其他任何形式重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2.7.2.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2.7.2.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主办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 2.7.2.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2.7.2.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2.7.2.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主办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工程款的支付。 2.7.2.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2.7.3业绩要求: 近三年内(自2012年1月1日至今)曾承担过1项(或以上)建安费1250万元(或以上)或者单项勘察设计费合同价为54万元(或以上)水利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其中设计费必须占43万元(或以上)(以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如以上2类材料均未能证明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建安费或设计费或合同签订时间或项目类型的,则应提供以上2类证明材料其中之一且另加业主证明材料(或相关设计证明材料);(若为联合体投标的,以主办人提供为准。) 投标单位提供的工程业绩除须提供上述纸质证明材料外,还必须在佛山市水务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上公开,凡是共享专栏显示的工程业绩信息,在工程招标投标时都予以认可,评标时将以共享专栏查验信息为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共享专栏的业绩信息网页页面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2.7.4投标人的诚信 2.7.4.1投标人在开标前须将基本信用信息上传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登记备案,并通过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提交登记备案申请;且其基本信用信息已在佛山市水务局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网址:http://wwfsgcjs.fswater.gov.cn/fsopen/main.jsp ,以下简称“共享专栏”)上公开,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共享专栏有关网页页面并加盖公章,须能反映其单位名称、资质、年审有效期、类似业绩、拟投入本工程人员等的相关信息,满足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质等级、人员、业绩等要求;评标时将以共享专栏查验信息为准。(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 2.7.5人员要求: 2.7.5.1项目负责人资格:应具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自2012年1月1日至今曾承担过1项(或以上)建安费1250万元(或以上)或者单项勘察设计费合同价为54万元(或以上)水利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其中设计费必须占43万元(或以上)(以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如以上2类材料均未能证明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建安费或设计费或合同签订时间或项目类型的,则应提供以上2类证明材料其中之一且另加业主证明材料(或相关设计证明材料);(若为联合体投标的,以主办人提供为准。) 2.7.5.2.水工专业负责人:具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1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以主办人提供为准。) 2.7.5.3勘察分项负责人:具备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或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1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以具备勘察资质的单位提供为准。) 2.7.5.4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上述三类人员(项目负责人、水工专业负责人、勘察分项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评标时以现场查询佛山市水务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为准。 2.7.6其他: (1)投标单位须在参与投标前已到广东省水利厅水利信用档案系统和佛山市水务局水利工程建管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以广东省水利厅网站(www.gdwater.gov.cn)【或广东省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http://www.itilspace.com/gdccis/)】和佛山市水务局水利工程建管系统网(http://www.fswater.gov.cn/wwfsgcjs/)查核的为准。 (2)凡由广东省水利厅在厅网站或省水利工程建设信息网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符合要求)。 (4)信誉: ①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②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③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2.8投标报名时间及地点 2.8.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www.fsggzy.cn/ ,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2337。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3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2.8.3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 2.9投标文件的递交 2.9.1递交时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建设工程网交易系统”日程时间安排等信息。 2.9.2递交地点: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绿岛湖行政服务中心1号楼A座(具体开标室详见一体化平台“日程安排查询”)。 2.9.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3.1其他 3.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3.1.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3.1.3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3.1.4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1.5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招标单位:佛山市禅城区骐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吴先生 联系电话:0757-83372271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创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海天安数码城天佑创富大厦1013 邮政编码:528000 联系电话:0757-86253386 传 真:0757-86316628 联 系 人:关灿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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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5/9/15至 2015/9/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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