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安阳县文物管理局委托,就安阳县文物管理局渔洋村遗址(含明清民居建筑)保护规划编制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相应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安阳县文物管理局渔洋村遗址(含明清民居建筑)保护规划编制项目。 2.2采购编号:安县财招标采购[2015]73号(总第270号)。 2.3项目地点:安阳县安丰乡渔洋村。 2.4采购人预算价:27万元。 2.5交验期:6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编制规划文本、规划说明、规划图纸和初步预算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投标人应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3投标人应具备国家文物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4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3.5近三年(2012年1月1日以来)企业具有类似项目合同业绩。 3.6具有安阳县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3.7外省企业须出具河南省文物部门出具的进豫备案手续证明。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2015 年 9 月 21 日至 2015 年 9 月 2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服务大厅(安阳市海河大道与东风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报名、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4.2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4.3报名时需提供: 4.3.1法定代表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3.2委托代理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3.3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签字),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复印件留存。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交的材料不作为资格认定。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5 年 10 月 8 日下午 15 时 00 分。 5.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为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大厅(安阳市海河大道与东风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安阳市政府采购网》和《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安阳县文物管理局 地 址:安阳市东风路32号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13673320885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文化路9号永和国际1702室 联系人:郭朋飞 电 话:15603725789 邮 箱:ayxinren@126.com 2015年9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