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县坊子乡坊子社区规划十七号路修建工程 竞争性谈判公告 平原县坊子乡坊子社区规划十七号路修建工程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平原县坊子乡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决定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欢迎国内具有法人资格并有能力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本次谈判活动。 一、招 标 人:平原县坊子乡人民政府 联 系 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13589921617 二、代理机构:山东信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0534-2691588 13805347750 电子邮箱:sdxy2691588@163.com 地 址:德州市东方红西路城隍庙商城四楼招标部 三、项目名称:平原县坊子乡坊子社区规划十七号路修建工程 项目编号:SDXY-ZC-15083 四、项目地点:山东省德州市平原县坊子乡坊子社区。 五、项目概况: 1.项目范围:本项目位于坊子乡中心地带,长度约230m,宽24m,其中油面宽10m。包含施工图纸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2.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3.计划工期:一标段暂定45日历日;二标段暂定 45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及竣工时间以招标单位实际通知时间为准,工期安排及要求必须符合工程整体要求)。 4.质量目标: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六、标段划分:两个标段,兼投兼中。 一标段:道路两侧绿化、亮化项目; 二标段:包括油面、排水管道、路牙石等项目。 七、投标人资质要求: 1.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企业信誉良好,无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 2.在以往政府招标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规定如下: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一标段申请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叁级或以上资质;二标段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一标段申请人拟委派到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园林或林业专业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林业企业法人或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单位。二标段申请人拟委派到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为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报名时即已不再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要求:二标段投标企业须提供所在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无不良行为(质量、安全、建筑市场、工资拖欠)证明(开标时提供)。 八、投标报名: 1、请符合以上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持以下证件原件报名:(1)营业执照(2)税务登记证(3)组织机构代码证(4)安全生产许可证(5)资质证书(6)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7)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8)注册建造师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9)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1)二标段投标企业须提供所在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无不良行为(质量、安全、工资拖欠)证明(开标时提供)。 2、报名及获取时间:2015年10月 15 日至2015年10月 19 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 3、报名及获取地点:山东信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德州市东方红西路城隍庙商城四楼4009)。 报名时提供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贰份(原件与复印件缺一不可,原件与复印件内容必须一致方有效;原件审验过后退还,复印件留存。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4、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标段(不邮购,售后不退)。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10月 22 日14:30。 2、开标地点:平原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德州市政府采购网、平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十一、监督单位:平原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4-4212123
发布人:德州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15日 11时13分29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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