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 程 编 号:440307201503701
工 程 名 称:坂田一号路南段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小型工程)
工 程 地 点:深圳市龙岗区
公告及投标报名时间:2015年10月28日09:00时 至 2015年10月28日17:30时
招 标 方 式:邀请招标
邀请招标理由: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下,且符合资质要求的承包商暂未建立预选库名录。
定 标 方 法:抽签定标法
抽签定标时间:2015年10月29日 10:20时
抽 签 地 址:招标大厅(4)
本次招标中标价:35.0050万元
本次招标下浮率:5.0000 %
资 金 来 源:政府100.0000%
工 程 概 况:坂田一号路南段市政工程位于龙岗区坂田街道南片区,道路西起梅坂大道,线位呈先东西后南北走向,先后与雅南路、环城路、雅园路相交,终于永香路,道路全长2.43公里,规划为城市次干道,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速度为30公里/小时,红线宽度24-30米,双向4车道。
招 标 内 容:坂田一号路南段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招标内容包含施工图及变更图以及招标人要求中标人对本项目其他施工图与变更图审查的全部内容。
结 算 原 则:依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联合制定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中规定的计费方法计取,并下浮5%,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最终以审计部门的审定价为准,最终设计费结算价低于50万元。
招 标 人: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办事处
联 系 人:陈俞佳
联 系 电 话:13537788067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伟、林创敏
联 系 电 话:89565322
拟邀请的投标人:
深圳市市政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深圳市精鼎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深圳市大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拟邀请投标人的必备条件:
1.拟邀请投标人必须具备的资质类别及等级: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名录备案证书;
2.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不良行为记录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弄虚作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3.被国家有关部委、广东省和深圳市政府有关部门其中之一明令取消投标资格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4.受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5.根据法院的《司法建议函》,列入名单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6.受龙岗区小型建设工程抽签轮空制的限制,被暂停年度小型建设工程施工投标报名资格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7.本工程需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符合要求的项目经理,如投标申请人无法提供符合要求的项目经理,务必在抽签定标会召开之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放弃抽签资格。否则,一旦中标而无法提供符合要求的项目经理,行政主管部门将予以清出预选库,并给以不良行为记录。 (本条适用于监理类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