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320501201510271101项目名称园博大道、中心大道道路照明工程 公告信息苏州市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资格预审公告(网上资格预审) 1. 苏州市吴中区路灯管理所 的 园博大道、中心大道道路照明工程 已经 苏州市吴中区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建设。“资金核定表”(资金核定表编号:/)已经财政审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自筹 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资格预审。
2. 苏州市永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 临湖镇园博园外围区域 招标类型:施工招标 所属地区:吴中区 (2) 工程规模: 道路照明及10KV箱变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工程性质:安装工程 招标金额:610.0000万元 (3) 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5-12-01 至 2016-03-18
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标段内容工程性质工程类别合同估算价(万元)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对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要求查看资审文件 0001园博大道、中心大道道路照明工程安装工程路灯灯光610.0000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和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同时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承试、承修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查看资审文件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1
5. 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条件
(一) 资格预审合格必要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同上表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 同上表 (5)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取得安全b类证书; (6)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承包内容如仅为土建、水电施工而非施工总承包(土建、安装及各专业工程施工)的,其项目负责人取得主体结构验收报告和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投标证明的,可视为无在建工程承接新项目。); (7)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各方的资格(资质)条件均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8)省外企业需办理资质核验备案手续,取得资质核验书(详见苏建建管【2013】572号文件和苏住建建〔2013〕50号);省内外市进苏企业按《苏州市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管理办法》(苏住建规【2011】1号文)执行;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 资格预审合格(可选)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可以选择作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当全部满足才能合格) 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其它与招标的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或者属于合同履行所必须的条件:类似工程以3年内承担过道路路灯工程且单项合同金额为420万元(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及以上的项目,质量为合格,2012年10月及以后,以竣工验收证明的验收日期为准。
(三)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10-29 10:00 至 2015-11-05 15:00 ,在苏州建筑市场信息网通过“苏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软件” 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资审工具软件下载地址:http://218.4.45.172/ruanjianxiazainew/index-1.html (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请于 2015-11-05 15:00 的时间前通过“苏州市网上招投标系统”提疑。 (3)潜在投标人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苏州市网上招投标系统”中有关该工程资格预审文件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5-11-09 15:00 ,若有答疑,以资审答疑文件为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是指使用“苏州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上传,采用电子光盘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地点为:苏州市有形建筑市场(竹辉路养蚕里贸易市场二楼)。 (2)逾期上传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其它资料:1)吴中区外企业提供有效的进吴中区资质核验书(项目经理必须是经核准的),且在规定的端口上传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供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2)投标单位须提供企业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企业和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证明材料(出具时间应为本公告发布以后)(凡从人民检察院网站下载打印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在工程招投标过程中视同原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效力)。请将扫描件上传,未按规定提供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3)投标单位申请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且在规定的端口上传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身份证(双面)、有效劳动合同和2015年7月或以后的缴纳社保证明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供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9. 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按苏建规字【2013】4号文 附件一规定。
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9家: 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入围。
10. 招标人地址: 苏州市吴中区龙西路2号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11.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东吴北路221号汉庭连锁酒店7楼 联系人: 徐勤勤 传真: 65268668 电话: 0512-69157588-805 邮编: 215007 e-mail: 576369029@qq.com
12.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信息: 项目组组长: 刘艳 职称或执业资格: 注册造价师 联系电话: 上岗证号: 苏招E1496
13.本公告发布时间: 2015-10-29 10:00
14. 备注: (1)本工程允许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形式,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提供共同投标协议书,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中必须明确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单位为联合体的牵头人,拟选派的项目经理也必须由牵头人指定并注册在牵头人单位;联合体成员单位必须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且同时具备电监委颁发的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联合体协议书及联合体方相关资料在规定端口上传扫描件,未按规定上传的资格预审不予通过。
15. 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提醒:(1)原一级和二级项目经理证停止使用,企业投标时需凭一级、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或相关证明办理ic卡,具体按(苏建筑〔2008〕12号)执行。 (2)各施工企业参加投标报名时,请提前办理ic卡制卡手续(报名结束时间前两小时),以便工作人员有充足时间录入相关数据,并制作ic卡,避免影响投标报名。 (3)各施工企业采用网上报名时,请尽量提前进行(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天),若网上报名失败仍可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到有形市场采用ic卡报名。 (4)ic卡办理地点:苏州市竹辉路养蚕里农贸市场二楼ic卡办理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