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 程 编 号:440307201505301 工 程 名 称:龙岗区城中村市容环境提升工程(龙岗街道)设计 工 程 地 点:龙岗区 公告及投标报名时间:2015年11月10日09:00时 至 2015年11月30日15:00时 招 标 方 式:公开招标 淘 汰 方 法:抽签淘汰法 评 标 方 法:定性评审法 定 标 方 法:票决定标法 招标部分估价:132.7900万元 招 标 内 容: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等。本工程属于城市支路,本工程给排水管径低于1米。 招 标 人: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办事处 联 系 人:池小勇 联 系 电 话:13632945577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建森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庄树创、吴洪钦 联 系 电 话:28986789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质疑截止时间:2015年11月19日18:00时 答疑截止时间:2015年11月22日18:00时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1月30日15:00时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企业资质要求: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格: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本项目拒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近3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挂靠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 ■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未改正的; ■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注:本工程采用网上截标,我中心窗口不受理本工程截标。 各投标申请人必须保证此次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如有弄虚作假现象,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报名资格。 重要提示: 1、在招投标活动中因串通投标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2、投标人对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否则将取消投标及中标资格,以及其他后果自负。 3、联合体投标人,双方均需提交办理企业登记。 4、投标人须提前办理以下事项,否则投标将不予受理: (1)参加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工程的企业必须提前办理企业信息备案,办理流程详见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WWW.SZJS.GOV.CN)“办事指南”18.11《深圳市勘察设计企业信息备案办理和更新指南》。 (2)办理信息卡及投标员指纹采集,操作办法详见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WWW.SZJSJY.COM.CN)“办事指南”中《深圳市建设工程货物与服务类企业办理信息卡、投标员指纹采集指南》。 (3)办理金建数字证书和电子招投标服务,操作办法详见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WWW.SZJSJY.COM.CN)“办事指南”中《数字证书办理指南》和《电子招投标服务申请办理指南》。 (4)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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