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金沙县文体广播旅游局 二、项目编号:JFC-2015-290号 三、采购项目名称:契默土目庄园修缮方案编制 1 、采购数量:一套 2. 采购预算: 22.45万元 3. 采购项目内容:契默土目庄园修缮方案编制所需 现状勘察报告、现状实测图、修缮工程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参加施工阶段项目的分部分项验收和竣工验收及施工现场服务。 项目概况: ( 1 )建设地点:金沙县马路乡金龙村。 ( 2 )建筑结构:砖木结构。 ( 3 )建筑楼层: 1-2 层。 ( 4 )建筑内容:建筑安装。 ( 5 )工程特性:文物修缮。 ( 6 )保护级别: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 7 )工程规模:总占地面积约 2000 平方米 (建筑占地 800 平方米 )、建筑面积约 1300 平方米 ( 正房、骡马圈、朝门、绣楼、仓库、花厅、厕所 ) 。 ( 8 )投资规模: 700 万元。 ( 9 )计划工期: 40 天。 10 、主要技术参数:详见谈判文件。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在谈判会议 进行资格审查 时, 提供下列第1、2、5、6款要求的原件。如是省外设计单位的,还须提供第3款要求的原件: 1 、是企业的须具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是事业单位的须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主管机关颁发的单位法人证书原件或文件原件。 2 、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年检合格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原件。 3 、如是省外的,须提供入黔备案登记证明原件或入黔资质核验证明原件。 4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5 、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6 、 参加会议的如是法定代表人,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如是法人授权委托人,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经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提供的材料:报名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五、谈判文件发售时间: 2015年11月16日09时30分至 11月25日12时0 0分。 六、谈判文件发售地址:贵州省金沙县城关镇中心菜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谈判文件发售价格:300.00元(售后不退)。 八、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5年11月25日 15时00分 九、谈判时间: 2015年11月25日15时00分 十、谈判地点:金沙县政务中心二会议室。 十一、项目联系人:张堂菊 联系电话:0857-7226817 十二、开户名称:金沙县政务服务中心 十三、开户银行:工商银行金沙县支行 十四、账号:2406 0750 2900 0089 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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