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狮山镇两涌堤面整治工程勘察设计 批复文号 南发改资[2015]151号 批复单位 佛山市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招标人 佛山市南海区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 佛山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勘察/设计 公告内容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狮山镇两涌堤面整治工程勘察设计,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以南发改资[2015]151号批准立项,建设资金来源于财政拨款,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广东创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佛山市南海区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工程为堤面整治工程,对两涌狮山围2+750~7+620、合安围0+000~4+950、稔谷围0+000~4+184、合丰围0+000~1+260、白鉴围3+950~5+520堤段总长16.56Km堤顶铺设水泥路面防汛通道。总铺设砼路面118505.3m2,堤内外坡植草33947.6 m2。本工程等级定为Ⅳ级,主要建筑物为四级,次要建筑物为五级,临时建筑物为五级。本工程投资约为2636.07万元。 2.2 计划工期: (1) 总设计周期70日历天; (2)签订设计承包合同后20 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勘察报告; (3)签订设计承包合同后50 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报告附图、设计概算及工程效果图; (4)施工图设计阶段:初步设计批复后20 日历天内,向招标人递交施工设计图、施工图预算等设计文件; (5)中标人应在签订协议后规定的周期内,完成本项目的勘察设计任务,并提供相应后续服务工作,提交相应的勘察设计文件。 (6)如设计周期因具体的设计进度时间有修改的,以招标人确定的具体设计周期时间为准。 2.3 项目地点:本项目位于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狮山围、合安围、稔谷围、合丰围、百鉴围。 2.4 招标内容:本项目的工程勘察(含初测、定测、地质钻探、测量)、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效果图)、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以及上述工作的后续服务【后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施工招标配合服务、施工期配合服务(含设计变更的造价估算)、后期咨询服务、竣工图及相关配合服务】等工作,中标人须提交符合初步设计规程的成果文件。 2.5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备条件:(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1)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符合上述要求) (2)资质等级:投标企业必须同时具备以下第①点和第②点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②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或者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颁发的工程测量(水利工程)丙级或以上资质】。 本项目接受一个同时具备第①点、第②点的单位或一个具备上述第①点的单位与一个具备第②点要求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且必须明确具备上述第①点要求的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一旦确定则不得改变,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其他任何形式重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业绩要求:自2010年1月1日至今曾承担过1项(或以上)投资额1800万元(或以上)或者单项勘察设计费合同价为65万元(或以上)水利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其中设计费必须占44万元(或以上)(以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如以上2类材料均未能证明上述的相关项目信息的,则应提供以上2类证明材料其中之一且另加业主证明;(若为联合体投标的,以牵头人提供为准。) 投标单位提供的工程业绩除须提供上述纸质证明材料外,还必须在佛山市水务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上公开,凡是共享专栏显示的工程业绩信息,在工程招标投标时都予以认可,评标时将以共享专栏查验信息为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共享专栏的业绩信息网页页面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在开标前须将基本信用信息上传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登记备案,并通过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提交登记备案申请;且其基本信用信息已在佛山市水务局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网址:http://wwfsgcjs.fswater.gov.cn/fsopen/main.jsp ,以下简称“共享专栏”)上公开,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共享专栏有关网页页面并加盖公章,须能反映其单位名称、资质、年审有效期、类似业绩、拟投入本工程人员等的相关信息,满足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质等级、人员、业绩等要求;评标时将以共享专栏查验信息为准。(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 (5)项目负责人资格:应具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自2010年1月1日至今曾承担过1项(或以上)投资额1800万元(或以上)或者单项设计费合同价为44万元(或以上)水利工程的设计工作的项目负责人(以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如以上2类材料均未能证明上述的相关项目信息的,则除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外,还应提供设计文件或者业主证明。(若为联合体投标的,以牵头人提供为准。) (6)水工专业负责人:具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1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以牵头人提供为准。) (7)勘察分项负责人:具备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或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证书1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具备勘察资质的单位提供。) 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上述三类人员(项目负责人、水工专业负责人、勘察分项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评标时以现场查询佛山市水务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为准。 (8)其他: ① 投标单位须在参与投标前已到广东省水利厅水利信用档案系统和佛山市水务局水利工程建管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以广东省水利厅网站(www.gdwater.gov.cn)【或广东省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http://www.itilspace.com/gdccis/)】和佛山市水务局水利工程建管系统网(http://www.fswater.gov.cn/wwfsgcjs/)查核的为准。 ② 凡由广东省水利厅在厅网站或省水利工程建设信息网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③投标单位在本项目投标期间无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④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不同的公司,不得在本次招标时同时投标,招标人只接受最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资料。 3.2 如发现并经查证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将被列为佛山市南海区重点监控单位或列入佛山市南海区不诚信企业名单。 4.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2015 年12月2日~2015年12月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 佛山市南海区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www.fsggzy.cn/ 。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 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5.2 报名时间: 2015 年12月2日9 时00 分起至2015 年12月8日17时00分止,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5.3 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 件为准。 5.4投标人需在开标当天递交投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交招标文件费(现金缴款),投标人凭收费回执递交投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 佛山市南海区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8号三楼 )。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确认手续后另行通知。 6.3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4 须提交的原件: 资格审查资料所需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若联合体投标的,以牵头人提供为准)、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以及业绩证明材料(若联合体投标的,以牵头人提供为准)、水工专业负责人的职称证(若联合体投标的,以牵头人提供为准)、勘察分项负责人的职称证或注册岩土工程师证(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具备勘察资质的单位提供)、投标单位企业业绩证明材料(若联合体投标的,以牵头人提供为准)等招标文件中规定需要提供的原件,逾期送达、未提供上述所有“资格审查资料原件”进行核对或不符合规定的,其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商务标评分所需的原件:业绩证明材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ISO体系认证证书、获奖证书等,逾期送达、未提供上述所有原件进行核对或不符合规定的,相关项目不得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7.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hggzy.cn)、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sggzy.cn/)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sggzy.cn/)发布的为准。 8. 其他 8.1投标人应派授权代理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授权代理人必须是已取得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交易员资格的人员。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开标前将对授权代理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和取得交易员资格时采集的本人指纹进行当场验证,两种验证能通过其中任何一种即可;两种验证均不能通过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8.2 本项目的投标担保须从投标人的基本开户账户中汇出。(如为联合体投标仅要求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8.3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8.4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或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8.5投标人已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参加投标。一年内两次递交投标保证金后不参加投标的,将被列入区投标不诚信企业名单。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天佑北路1号 联 系 人: 高洁 电 话:0757-86086276
招标代理:广东创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海天安数码城天佑创富大厦1015 联 系 人:关灿明 电 话:0757-86253386 发布人 广东创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5-1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