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212015150218 设计| 朝阳市新型城镇化规划设计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朝阳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朝阳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 2、项目名称:朝阳市新型城镇化规划设计项目 3、设计工期:2015年12月29日至2016年2月1日(36天)。 4,合同估算价:120万元 二、招标内容 新型城镇化规划设计 三、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丙级(含)以上资质; 3、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 4、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且近三年(2012年—2014年)没有因串标、欺诈、行贿、压价或弄虚作假等违法或严重违规行为的被政府或业主取消其投标的资格;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15年 12 月 2日起至2015年 12月 6 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至17:00时到朝阳市燕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要求: 法定代表人及设计负责人本人持身份证、法人代表资格证明、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注:须提交以上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八、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2万元。 2、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电汇。 注:投标人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5年12月22日9:0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至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新华路一段90-1号 朝阳市体育馆东侧)。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设计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对参与本次投标的投标人不给予补偿。 十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朝阳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 联系人:李海锋 电 话:0421-2892318 招标人地址:朝阳市双塔区新华路一段90号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朝阳市燕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佟心 电话:0421-2804868 15804947736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朝阳市双塔区新华路一段(河东体育场斜对面)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