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大亚湾澳头中学周边配套道路工程设计 批复文号 惠湾发改资【2015】189号 批复单位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局 项目所在地区 惠州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勘察/设计 公告内容大亚湾澳头中学周边配套道路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大亚湾澳头中学周边配套道路工程,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立项(批准文号:惠湾发改资【2015】189号),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并按核准的意见对本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编号:惠湾公易建【2015】 号 一、招标工程简介 1.1、工程名称:大亚湾澳头中学周边配套道路工程设计 1.2、建设单位: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局 1.3、建设地点: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澳头镇 1.4、工程规模:本项目道路长约811.025米,其中A道长738.08米, B路长72.945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估算总投资约2065.16万元。 1.5、招标内容:1、方案设计;2、初步设计;3、施工图设计;具体设计内容以合同为准。 1.6、设计工期要求:45日历天; 1.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报名条件: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经营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2.投标人应具有市政行业工程设计(道路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2.3.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道路工程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2.4.投标人在参加本项招标活动的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市外企业应在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2015年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设计班子成员必须是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 三、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指南》。具备上述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可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报名开始时间起至报名结束时间内按以上操作规程进行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为1.2万元人民币(按本工程总造价的2%确定,最高不超过80万元)。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从其注册地的基本帐户以银行转帐方式汇入招标人指定帐户,中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在工程交易费缴交后按规定退还原来的汇款帐号;未中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在确定中标单位并按规定公示结束后按规定退还原来的汇款帐号。(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名称: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广发银行惠州大亚湾支行;账号:108101505010000871)。投标人在转投标保证金时务必注明所投项目的工程编号。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通过网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获取(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时间至获取(发售)招标文件结束时间期间内从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每份500元,费用应于开标现场企业签到前缴纳。 六、答疑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通过网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存在疑问的,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询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中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对投标人提出疑问予以网上发布答疑。 2、网上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招标投标系统提交投标文件。 3、现场递交报名资料审查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的现场递交申请文件开始时间起至现场递交申请文件结束时间内,将下述要求的报名资料递交到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然后进行资格审查: 3.1、投标报名回执表(从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标投标系统打印,格式不得更改); 3.2、营业执照副本; 3.3、资质证书副本; 3.4、拟派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和近三个月的社保明细证明复印件(投标人因符合“国办发(2003)76号”文政策规定而无法提交社保明细证明材料的,须提供其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公章,若投标人所派驻本项目人员的社保是在其分支机构购买的,须投标人出具相关证明文件确认在其分支机构购买社保的人员为投标人所属员工。); 3.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3.6、投标企业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开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 3.7、市外企业应在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2015年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勘察班子成员必须是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须提供信息平台相应网页打印件),并可在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以上资料一式四份(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其中投标报名表四份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一份均须原件,其余所有报名资料均用A4纸张进行复印装订(每页均需加盖公章)并同时提交原件备查。 注:投标报名企业在提交报名资料以前,投标企业到投标企业所在地检察院或持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到工程所在地检察院(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1)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及审批表(在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网站下载,网址:http://jcy.dayawan.gov.cn);(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4)交易员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6)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授权给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经办人);(7)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联系电话:0752-5568285)。 4、现场递交书面投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将书面投标文件递交到开标地点(书面投标文件须与网上提交的投标文件一致)。 5、开标时间: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时间进行开标活动。 6、开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地点开标。 7、评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评标地点评标。 七、参照惠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惠州市发展改革局、惠州市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的补充通知》(惠市规建〔2010〕7号)文件规定,凡存在重复报名、报名后不进行网上填报总价、不提交投标保证金以及不递交标书的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并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本项目各项投标活动时须提供身份证及大亚湾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员进场证(交易员进场证办理流程及要求详见:http://zyjy.huizhou.gov.cn/pages/cms/hzggzyjyzx/html/gc_xq/905988b2b58242568f1b6ca3b1457256.html?cataId=77d636ca21ec4368acf8753ecfe146ab)。 八、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局 联系人:叶先生 电话:0752-5531273 招标代理单位:广东海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熊先生 电话:0752-5533585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752-5190880 发布人 广东海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5-12-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