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古村保护工程(设计)
招标公告
工 程 编 号:44030620160013001 工 程 名 称:凤凰古村保护工程(设计) 公 告 时 间:2016年1月8日 09:00时 至 截标时间:2016年1月27日 18:00时 招 标 方 式:公开招标 评 标 方 法:定性评审 定 标 方 法:集体议事法 招 标 内 容:招标范围包括凤凰古村保护工程方案设计(含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及施工图设计阶段、后续施工配合服务及协助施工单位编制竣工图、竣工结(决)算(含审计)配合服务等。 招标部分估价:93.49万元 预计开工日期:-- 预计竣工日期:-- 工 程 地 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会文件:元人民币/本 质疑截止时间:2016-01-18 18:00 答疑截止时间:2016-01-22 18:00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 企业资质要求:具备由国家文物管理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丙级或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资格; 同类项目经验:-- 其他: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不得参与投标: 1)、近3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2)、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 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4)、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5)、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6)、被建设或者交通部门信用评价为红色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 7)、近3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 8)、近2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9)、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 10)、本项目的前期测量单位不能参与本次投标。 2、根据《关于印发深圳市宝安区政投建设工程资金监管办法的通知》(深宝府办[2010]94号)的有关规定,建设方有权对本方所投入的资金进行监管。 3、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法人及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自招标公告之日起倒算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投标资格。 今年以来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我市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将不被接受。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网上投标资格后审文件内容: 1、通过年审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 2、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 3、项目负责人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 4、投标保函(原件扫描件)。
(以下招标人根据需要填写)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报名起止时间:2016年1月8日 09:00时 至 截标时间:2016年1月27日 18:00时 (节假日除外) 投标报名地点: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宝安分中心 招标人负责人:林更斌 招 标 人: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办事处 经 办 人:庄益 联 系 电 话:27384383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汇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电话:杨新华 0755-27872628 13510818628
温馨提示: 1、投标人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www.szjsjy.com.cn)”或“深圳建设信息网(www.szjs.gov.cn)”。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串通投标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并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3、投标人对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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