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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ml:namespace>荷景路(东沙大道-紫荆道)段排水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交易公告
招 标 人:广州市荔湾区水务设施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广州市云兴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日?xml:namespace>期:二○一六年一月
荷景路(东沙大道-紫荆道)段排水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xml:namespace>交易公告
?xml:namespace>根据 荔发改投资【2016】4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发包价达到穗纪字[2013]33号文规定的小额建设工程规模, 广州市荔湾区水务设施管理中心现对荷景路(东沙大道-紫荆道)段排水改造工程勘察设计通过随机抽取(摇珠)方式,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荷景路(东沙大道-紫荆道)段排水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专业内容:□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给排水工程施工监理
□水利工程勘察设计■给排水工程勘察设计
□水利工程招标代理□给排水工程招标代理
二、建设单位:广州市荔湾区水务设施管理中心
联系人:谭先生联系电话:020-81512250
招标代理机构(如有):广州市云兴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莫工联系电话:020-83851835
招投标管理机构:广州市荔湾区水务和农业局
投诉电话:020-81500538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荔湾区荷景路
四、工程概况及交易须知:
1、交易内容、规模:项目包括新建DN300-DN600,雨水混凝土管约400米,改造雨水检查井2座,进水井4座,对项目进行勘察、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 、施工图纸设计、施工期间的服务。立项金额为300万元,估算设计费为10.11万元(建安费按260万计算,设计费为10.64万元,下浮5%计算,为10.11万元,勘察费按建安费×1.1%,下浮20%为:2.288万元。合计勘察设计费为万元)。
2、发包价:12.398万元 (该发包价为暂定价,最终按相关财政部门审核为准)。
注: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最终以本项目的中标价为计费基数,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的收费标准计取代理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服务期: 至该工程验收结算为止
5、承包意向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报名截止之日计起)。
6、合同: \\ 。(注:根据招标项目类别选择相应部门制定的合同示范文本优先使用)
7、其他:\\ 。
五、交易公告发布及报名时间、报名方式
1、交易公告发布时间:2016年1月23日 00时00分至2016年1月29日23时59分。
2、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1月23日00时00分至2016年1月29日23时59分。(注:交易公告发布截止时间须与报名截止时间一致,交易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如建设单位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公告发布时间,若因此交易时间发生变化的,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
3、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承包意向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方式可登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小额工程专区查看操作手册。
4、报名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澄清等相关信息。
六、建设单位网上资审并确定随机抽取单位的时间:2016 年1月30日00时00分至2016年2月1日14时30分。
注:建设单位在网上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随机抽取单位时间必须是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后至摇珠时间前。
七、摇珠时间及摇珠地点
1、摇珠时间:2016年2月1日 14时30分。
2、摇珠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08开标室。
3、摇珠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交易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八、承包意向人合格条件:
1、承包意向人在广州市给排水工程勘察设计小额建设工程企业库中。
2、承包意向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排水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
(2) 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资质(或以上)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资质(或以上)及测绘丙级(或以上)资质。
3. 承包意向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xml:namespace>:市政公用或给排水(含相近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且为本企业在职人员并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入库。
4、承包意向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承包意向承诺及声明函》。承包意向函中的报价不得高于建设单位公布的发包价,否则取消参与摇珠的资格。
5、承包意向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0.1 万元(注: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超过发包价的2%)的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未在交易公告第八条单列的合格条件,不作为承包意向人不合格的依据。
九、报名资料提交方式
承包意向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提交报名资料。承包意向人上传的报名资料均为彩色电子文件。
十、建设单位网上确定随机抽取单位
1、网上报名结束后,建设单位应根据本公告第八条的内容对承包意向人网上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审核。提交报名资料完整、符合合格条件的承包意向人视为报名成功,可参加摇珠活动。
2、若出现以下情况,建设单位将确认该承包意向人报名不成功:
(1)非本工程相对应的小额建设工程企业库内单位;
(2)未按要求在报名时间截止前网上提交报名资料的;
(3)报名资料非彩色电子文件或模糊无法辨认的;
(4)未按公告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的。
3、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建设单位拒绝接收符合条件的报名资料,承包意向人可向招投标管理机构投诉。
十一、报名成功参加摇珠的承包意向人不足3家为交易失败,建设单位应重新发布交易公告。
建设单位两次公告后,报名成功参加摇珠的承包意向人仍不足3家的,建设单位可在报名成功参加摇珠的承包意向人中随机抽取确定承包人;若无承包意向人报名,建设单位经集体讨论可从企业库中直接委托承包人。
十二、承包意向人代表可按本公告第七条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摇珠会,承包意向人是否到场,不影响摇珠结果。摇珠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承包意向人的监督。
十三、确定承包候选人后,建设单位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示期为3日。
十四、建设单位在公示结束后5日内确定第一承包候选人为承包人,并发出《工程发包通知书》。
十五、建设单位应当自确定承包人之日起15日内,向招投标管理机构办理交易情况备案。
十六、建设单位与承包人应当自发包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交易公告和承包人的承包意向商定和签订合同,建设单位和承包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十七、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发包价,承包意向人均应承诺按此价格承接本工程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十八、本公告发出后,在报名截止时间3日前,建设单位可对交易公告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不足3日的,建设单位应当顺延报名截止时间。
十九、本公告(包括修改、补充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水务局网站和其他法定媒体同时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二十、发包价等相关文件、资料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承包意向人,承包意向人可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自行下载。
二十一、潜在承包意向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交易公告有异议的,应在报名截止时间2日前向建设单位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荔湾区水务和农业局
异议受理电话:020-81500538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中太和街2号
二十二、建设单位须将交易公告报招投标管理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附件:一、承包意向承诺及声明函
二、承包意向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一览表及广州市给排水工程勘察设计小额建设工程企业库名单
三、摇珠办法
附件一:
承 包 意 向 承 诺 及 声 明 函
致:广州市荔湾区水务和农业局、广州市荔湾区水务和设施管理中心
1.根据建设单位发布的的项目编号为的工程的交易公告,我方已详细审查了全部交易公告及有关附件,并无异议。
2.遵照《广州市小额建设工程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交易公告等有关文件后,我方承诺:
愿以人民币壹拾贰万叁仟玖佰捌拾元整(小写:¥123980元)的报价,承包本次交易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责任。
3.我方同意承包意向在交易公告规定的交易有效期90日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承包意向有可能被建设单位接纳,获得承包资格,我方将受此约束。若建设单位需延长交易有效期的,我方同意延长。如果在交易有效期内撤回交易意向或放弃承包资格不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的,建设单位有权要求我方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4.如果我方获得承包资格,我方保证将在合同要求的服务期内开展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上述文件完成项目,并严格履行合同。
5.如果我方获得承包资格,我方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我方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为(证书编号为:),并按建设单位要求配备项目管理班子。如未经建设单位同意更换项目班子成员,建设单位有权取消我公司的承包资格或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违约责任由我公司承担。
6.我方理解建设单位将不受任何我方报名的约束。
7.除非制定正式合同协议书并生效,我方提交的报名资料以及建设单位发包通知书、交易公告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8.我方就参加本项目交易工作,作出以下郑重声明:
⑴ 本公司保证报名资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⑵ 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交易中不给其他单位挂靠,不出让交易资格,不向建设单位行贿。
⑶ 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报名资料核对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报名资料核对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⑷ 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前期工作、交易公告编写工作。
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退出广州市给排水工程勘察设计小额建设工程企业库。
承包意向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