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576653 |
招标类型: | 设计招标 |
地 区: | 广东 |
工程名称: |
广东佛山华沙路(虹岭路至321国道路段)道路修复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招 标 公 告SS2016019 本招标项目华沙路(虹岭路至321国道路段)道路修复工程勘察设计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单位:佛山市南海区狮山粤众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单位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 二、工程名称:华沙路(虹岭路至321国道路段)道路修复工程勘察设计工程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 三、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四、工程规模:华沙路(虹岭路至321国道路段)道路修复工程总投资约3000万元; 五、设计周期:①必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概算及地质勘查报告;②初步设计通过评审后 25个日历天内,中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③施工图审核完成后 10个日历天内,中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修编图纸。投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在招标人规定的设计周期内,完成本项目的勘察设计任务,并提供相应后续服务工作,提交相应的设计文件。 六、招标内容:本项目勘察设计工作范围包括:工程测量(地形、地下综合管线物探等)、地质勘察钻探、旧桥安全性评估、工程全过程设计(方案、初步、施工图三阶段设计)、工程概算编制及核对工程预算报告中的工程量、编制本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等,以及上述工作的后续设计服务等工作(包括配合完成国土、规划等行政部门报建工作)。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深度。 七、招标方式: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 八、投标资格条件: 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有效的工商年审周期内;(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人持有效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双方均符合上述要求。) 2、同时具备以下第①点和第②点资质:①工程设计资质:市政公用行业(道路)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丙级或以上资质。 本项目接受同时具备上述第①点和第②点资质要求的单位申请投标,也接受具备上述第①点要求的设计单位与具备上述第②点要求的勘察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只限于由一个设计单位与一个勘察单位的联合体,且明确具备上述第①点要求的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的主办人。联合体一旦确定则不得改变。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其他任何形式重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企业业绩:投标人近3年(自201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承接过至少一项工程建安费2000万元或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业绩;必须提供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如投标人的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不能反映工程建安费金额的,则提供的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的设计费需在50万元或以上。(若为联合体投标的,主办人提供。)4、项目负责人(总设计师):最低数量要求1人,具有路桥工程专业或道桥工程专业或道路工程专业或市政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的,主办人提供。)5、道路桥梁分项负责人:最低数量要求1人,具有路桥工程专业或道桥工程专业或道路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或结构专业工程师职称或以上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的,主办人提供。)6、给排水分项负责人:最低数量要求1人,具有给排水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或以上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的,主办人提供。)7、绿化景观分项负责人:最低数量要求1人,具有园林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或以上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的,主办人提供。)8、管线综合分项负责人:最低数量要求1人,具有机电专业、电气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或以上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的,主办人提供。)9、工程造价专业分项负责人:最低数量要求1人,具有工程造价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或以上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的,主办人提供。)10、备注:上述第4项~第9项要求的6类人员不能互相兼任。 11、具有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投标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平台中登记备案,诚信登记备案及其年度综合考评结果以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平台中查询结果为准,且在开标当天资格审查时企业状态不为锁定状态)。《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有效范围是最新年度考评结论为C或以上的,或新登记颁发的。在开标当天资格审查时企业状态不为锁定状态,以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平台公布为准。投标人须打印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平台( http://119.145.135.38/fscx/web/index_build.do)中本企业的“企业基本信息”及“企业考评情况”栏的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在资格审查资料中供核对,(若为联合体,两家联合体单位均需要符合要求。) 12、企业状况:(1)没有处于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况等;(2)在本项目投标期间未被行政主管部门明令取消、暂停、禁止参与投标且在处罚有效期内。13、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中办理企业和人员(项目负责人,其他人员不作要求)信息登记手续,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14、本项目要求投标担保应从投标人的基本开户账户中汇出。(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主办方需要提供。)15、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前来招标人办公地点,与招标人签订设计合同,否则招标人视为中标人自动放弃中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若中标人为联合体的,则必须由主办方与招标人签订勘察设计合同。 九、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16 年 4月 6 日~2016 年 4 月 12日下午17时00分(北京时间) 十、购买招标文件发售招标文件实行不记名方式,招标文件在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政府副楼(狮山镇博爱路10号)】购买,投标单位购买招标文件时不须携带任何证明材料。报名指引:投标单位报名前须先到佛山市内的农商银行(即信用社)缴款,然后凭银行现金缴款单到到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政府副楼(狮山镇博爱路10号)】 报名并领取报名回执。银行缴款单需注明以下资料:①收款单位:广东建勤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②收款单位账号:80020000003784345;③收款单位开户行:南海农商银行桂城支行;④款项来源:华沙路道路修复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费。注: “缴款单”不得填写任何投标单位或个人的名称等信息。时间:2016 年 4月 6 日至2016 年 4月 12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政府副楼(狮山镇博爱路10号)】电话:0757-86680001 联系人:黄小姐售价: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含电子版),售后不退。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黄工 联系电话:0757-86286806 十一、递交投标文件1、须携带证明材料(原件):①投标人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联合体投标的,双方均需提供);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联合体投标的,双方均需提供);③人员的相关证件(若联合体投标的,主办人需提供);⑤ 业绩证明材料(若联合体投标的,主办人需提供);⑤开户许可证(若联合体投标的,主办人需提供);⑥其他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原件的材料。2、递交时间:2016 年 4月 26日8时30分~9时30分(北京时间)。迟到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开标。3、递交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政府副楼(狮山镇博爱路10号)】4、投标人应派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如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派联合体主办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由联合体双方共同授权)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如为法定代表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供核查;如为授权委托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供核查。开标前将对投标人代表的第二代身份证进行当场验证,不能通过验证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5、投标人可委派特定人员(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到场,开标前将对特定人员的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包括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企业技术负责人持公司出具证明书)进行核查,核查不通过则视为投标人的特定人员未到场。特定人员核对身份证后即可离场。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hggzy.cn)及南海区狮山镇政府政务网(http://www.shishan.gov.cn)发布。 十三、其他(1)如发现并经查证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将被列为佛山市南海区重点监控单位或列入佛山市南海区不诚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库)。(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不同的公司,不得在本次招标时同时投标,招标人只接受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 十四、联系方式招标单位:佛山市南海区狮山粤众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联系人:李工 电 话:0757-81199016 招标代理:广东建勤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海大道北66号三楼邮 编:528200联 系 人:陈工、黄工电 话:0757-86286806传 真:0757-86281316电子邮件:jianqinzb@126.com |
报名期限: | 2016/4/6至 2016/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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