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ZJDY201604345项目名称华苑路改造工程项目 标段编号ZJDY201604345-BA-001;标段名称华苑路改造工程勘察及设计;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2016年4月8日公告结束时间2016年4月14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江苏省丹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丹阳高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华苑路改造工程勘察及设计已经丹阳市发改经信委批准实施。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解决,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二、丹阳市正大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与新312国道搭接形成十字路口的路段,处于振兴路和庆丰路之间 2.项目规模:华苑路全长约1056米,红线宽23米,横断面为人行道3.5米(含树池)+行车道16米+人行道3.5米(含树池),工程估算价1600万元 3.招标控制价:41.98万元(包含设计费及勘察费) 4.勘察、设计周期:20日历天,计划成果文件交付时间如下: ⑴2016年5月9日前必须向招标人提交工程初步勘察报告、初步设计、设计概算; ⑵2016年5月19日前必须向招标人提交工程详细勘察报告、征地拆迁红线图、图审合格的设计施工图; ⑶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工程开始至项目竣工验收结束。 四、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1.工程勘察;2.地形图复测;3.道路、排水、管道、路灯及绿化等附属设施建设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4.项目设计概算;5.后续服务工作 每位申请人可申请上述最多1个标段的投标,最多可以中1个标段。 五、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申请人需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⑴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资质丙级(含)以上或工程设计道路专业资质丙级(含)以上; ⑵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资质丙级(含)以上; 2.拟选派本标项目设计任务的主要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本项目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含)以上(市政类专业) 3.申请人及项目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 本项目申请人及项目设计负责人近5年(2011年4月至2016年4月)内完成道路总长约1000米(宽23米)及以上道路工程设计1项。(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合同原件,合同原件中未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的,须建设方出具相关证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其他要求: ⑴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⑵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⑶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⑷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⑸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⑺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包括企业和拟选派项目负责人】 注:江苏省内企业可直接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http://218.94.117.252:12301/申请查询并下载打印告知函(告知函盖有受理申请的人民检察院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电子印章和防伪二维码;原检察院出具的书面查询告知函在有效期内的仍可用于本次投标),江苏省外企业由各受理申请的人民检察院出具书面告知函。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六、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1.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2.招标人拒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如发现系无资质的单位或个人挂靠施工的,可以立即无责任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清退其出场,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对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加倍赔偿。 七、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总分为100分(其中商务标68分,技术标32分),具体评标细则如下: 商务标68分 序号评分项目评分标准总分 (1)企业类似勘察项目业绩企业近5年内完成过1项勘察类似业绩得基本分1分;勘察类似业绩每多1项,加1分,最高加3分,满分4分。4分 (2)企业类似设计项目业绩企业近5年内完成过1项设计类似业绩得基本分2分;设计类似业绩每多1项,加2分,最高加6分,满分8分。8分 (3)项目负责人业绩项目负责人近5年内完成过1项设计类似业绩得基本分2分;设计类似业绩每多1项,加2分,最高加6分,满分8分。8分 (4)报价得分本工程估算价为1600万元,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41.98万元。以招标控制价为基准价确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否则作无效标书处理,投标报价等于该基准价的得基本分20分,投标报价低于该基准价的,每低出1%加1.2分,不足1%的按比例计算,最多加24分。44分 (5)勘察、设计周期满足招标人要求勘察、设计周期20日历天得基本分2分,在此基础上每提前1%,加0.1分,满分4分4分 技术标32分 序号评分项目评分标准总分 (6)本项目勘察、设计工作的范围及任务进行描述评委酌情打分,得0~1分或2~3分或 4~5分5分 (7)本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分析,评委酌情打分,得0~1分或2~3分或4~5分5分 (8)针对本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中应着重解决的技术问题及所处理措施评委酌情打分,得0~1分或2~3分或4~5分5分 (9)本项目计划工作量、造价初步测算和实施安排评委酌情打分,得0~1分或2~4分或5~6分6分 (10)项目的勘察、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评委酌情打分,得0~1分或2~4分或5~6分。6分 (11)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评委酌情打分,得0~1分或2~3分或4~5分5分 备注: 1.类似项目是指近5年(2011年4月至2016年4月)内完成道路总长约1000米(宽23米)及以上道路工程勘察或设计。(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合同原件,合同原件中未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的,须建设方出具相关证明)。 2、各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必须是真实的,如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投标资格,如其骗取中标,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技术标计分为各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去掉最高得分和最低得分的平均分为技术标最后得分。 八、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 九、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下载 请申请人网上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用人民币 300 元后登录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dyzgw.com.cn),于 2016年4月8日08:00至 2016年4月14日 23:59期间持企业CA证书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逾期将不得下载。 注:企业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地点:镇江市万达广场写字楼B座13层1315室(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对面),咨询电话:0511-85221021 88968012 18652861188。CA办理完成后,至丹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厅办理CA激活入库。 1.投标申请人网上购买下载招标文件具体要求: ⑴投标申请人必须是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信息库会员; ⑵投标申请人必须在以下指定银行开设支付账户: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光大银行、徽商银行、中国银行、深发银行。 ⑶购买招标文件费用发票:投标申请人可凭招标文件下载确认单和单位介绍信,在该项目开标结束后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部索取发票。 特别提示:网上下载具体操作可登陆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dyzgw.com.cn)首页[服务专区]中的[操作手册]中的[建设工程新版投标工具操作手册]查看。 十、投标方式:本工程采取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各投标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制作投标文件进行投标。 十一、本工程投标保证金:8000元,必须在截标、开标时间前通过本单位基本账户登录网上银行支付成功(投标人可以通过会员系统“查看保证金缴退”菜单确认),否则投标无效。 户名: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丹阳市和平桥分理处 账号:下载招标文件后在业务查询的 “获取子账户”模块中选定投标项目后“获取子商户号”,此随机生成子商户号即保证金支付账号。 1.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充分考虑银行汇款的时间误差风险。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可通过“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会员系统“查看保证金缴退”菜单确认核实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情况。如发现系统显示保证金未到账或企业的缴纳账号与企业诚信库中登记的基本账号不一致的,请及时与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511-86906605或15952951462)联系。 2.保证金支付具体操作可登陆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dyzgw.com.cn)首页[服务专区]中的[会员业务操作手册]中的[保证金支付操作手册]查看。 3. 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的企业,只需在开标时将《年度投标保证金已收证明》原件递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员查验,如未提供或提供不满足要求的,则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十二、履约担保: 1.中标人公告后7天内且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须以转账的形式向招标人指定账户提交中标合同金额的10%的履约保证金。 2.中标人不能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十三、资格审查方式及入围方法和数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通过全部入围。招标公告发布后,潜在投标人少于3个的或资格审查合格少于3个的或投标人少于3个的,依法重新招标。 十四、其他 1.付款方式:提交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后支付合同价款的4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40%,余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付清。 2.对于国有投资项目下载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后无不可抗力放弃投标的、投标截止后无故撤回投标文件,以及项目负责人无故不参加答辩等疑似围标串标的企业将被在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及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告一个月,在公告期间,国有资金项目的招标人应当拒绝其投标。 3.本公告发布起始时间和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发放(下载)起始时间一致。 十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地址:丹阳高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林荣 传真: 电话:0511-86956817 邮编:212300 E—mail: 2.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丹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发区兰陵路88号) 联系人:胡钇豪 传真:0511-86578112 电话:0511—86578332 十六、如有投诉请各投诉人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的相关规定进行投诉。 投诉地址:丹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丹阳市开发区兰陵路88号) 投诉电话:0511-86569822 投诉邮箱:dyzbb56@163.com 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6年4月8日至2016年4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