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明珠工业园供水加压泵站及管网建设工程项建、勘察设计 批复文号 从府办复[2015]340号 批复单位 从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招标人 广州市从化区自来水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 广州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勘察/设计 公告内容1.1 项目概况 1.1.1 工程名称:明珠工业园供水加压泵站及管网建设工程项建、勘察设计。 1.1.2 工程位置:广州市从化区明珠工业园。 1.1.3 设计范围:加压泵站及管网建设工程。 1.1.4 专业内容: □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排水工程、 √给水工程、□照明工程、□公共交通工程、 □城镇燃气工程、□热力工程、□ 。 1.1.5 项目批准文件:从府办复[2015]340号。 1.1.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1.7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约2000万元,预发包价118万元。工程位于广州市从化区明珠工业园区(城郊街坑尾村)的教育路和明珠大道的交叉口北侧,东侧、南侧与西灌渠相邻,且西灌渠的东侧为明珠变电站,西侧与明珠大道相邻,北侧为现状荒地。总的占地面积约7746.52m2,约12亩。拟新建供水加压泵站日供水量为2.5万立方米/日,供水管道总长1500m,管径范围为DN600。 1.1.8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50年。 1.1.9 招标范围:编制项目建议书、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含初勘、详勘)、水文地质勘察(含凿井)、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方案修改、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预算、现场服务等。 1.1.10前期服务机构名称(含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等编制单位):/。 [注释]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2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2.1 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1.2.2 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1.2.3 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2)工程勘察综合类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丙级或以上资质;(3)市政公用工程(给排水)咨询丙级或以上资质。 1.2.4 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在本市已建立诚信档案,并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档案信息。 1.2.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给排水专业工程师资格或以上。 1.2.6 申请人没有处于被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2.7 关于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报名前组成,应以同时具有第1.2.3(1)、第1.2.3(3)条资质的设计单位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名义、或者参加另外的联合体进行投标。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联合体成员(包括牵头人在内)不能超过2个,且牵头人须承担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咨询及设计工作(招标文件允许分包的专项工程设计除外),其他的联合体成员只能负责承担其资质范围所包含的勘察工作。 1.3 投标报名 1.3.1 报名时间为2016年5月3日至2016年5月9日,上午10:00~12:00,下午13:30~15:30(节假日除外),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申请人必须同时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化交易部指定窗口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受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3.1.1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两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3.1.2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原件一份(若联合体投标)(格式见附件)。 以上资料不全的,不予报名。 1.3.2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申请单位不足5名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 (1)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申请单位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 (2)依法重新招标。 1.3.3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招标管理机构投诉。
1.4 费用 1.4.1 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费最高投标限价为3万元 工程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33万元。 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82万元。 1.4.2 市财政投资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 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应当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 1.4.3 本工程不设投标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1.5 工期 1.5.1 项目建议书工期: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14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建议书编制,项目建议书经评审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5.2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项目建议书批复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预算,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5.3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具备进场条件的的通知起计21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6 其他事项 1.6.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1.6.2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及其他相关资料由投标人自行收集。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6.3 投标报名费人民币 100 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 1.6.4 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 500 元,由收款机构开具收据。 1.6.5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站(http://www.gdzbtb.gov.cn/)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上述媒体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6.6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异议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从化区自来水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020-87928329 地 址:广州市从化区城郊街河滨北路408号
1.7 招标人 1.7.1 名称:广州市从化区自来水公司 1.7.2邮政编码、地址:广州市从化区城郊街河滨北路408号 1.7.3 联系人:何工 1.7.4 电话(手机)号码:13926198388 1.7.5 传真号码:/ 1.7.6 电子邮箱:/
1.8 招标代理机构
1.8.1 名称:广州市城市建设工程监理公司 1.8.2 邮政编码、地址:510060 广州市建设大马路12号珠江规划大厦22楼 1.8.3 联系人:林工 1.8.4 电话(手机)号码:020-87371500 1.8.5 传真号码:020-87371500 1.8.6 电子邮箱:87371500@163.com
1.9 交易服务机构
1.9.1 名称: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化交易部 1.9.2 邮政编码、地址:510900 从化市江埔街从化大道南海塱横街53号5栋欣荣宏大厦9楼3室 1.9.3 电话(手机)号码:020-87965536 1.9.4 传真号码:020-87965536 1.9.5 网址:http://www.gzzb.gd.cn
1.10 招标管理机构
1.10.1 名称:广州市从化区水务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工作小组 1.10.2 邮政编码、地址:广州市从化河东北路18号 1.10.3 电话(手机)号码:020-87978726 1.10.4 传真号码:/ 1.10.5 网址:/ 发布人 gzcsjl 发布日期 2016-04-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