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58667 |
招标类型: | 设计招标 |
地 区: | 四川 |
工程名称: |
四川黄金路社区三组新居工程总平项目设计(第二次)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项目编号20110715F2 一、本项目经成都市温江区发改局以温发改投资[2009]53号文批准建设,比选方案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温发改选备[2011]19号。本项目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只有报名参加了比选,并被随机抽取到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才有资格被比选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 成都光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黄金路社区三组新居工程总平项目设计(第二次) 建设地点 成都市温江区柳城街办黄金路社区一、三组 实施时间 2011年07月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总占地约6913平方米,其中绿地及铺装约2250平方米(详见总平面图 中土地利用汇总表) 建设资金 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已落实 其他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设计1黄金路社区三组新居工程总平项目设计(第二次)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专业乙级设计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专业设计乙级资质。 (3)其他要求: 外省企业具有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拟派往本项目设计总负责人:具有市政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职称证书),并注册在参选单位达6个月及以上(提供职称证及加盖社保局鲜章的参选人为其缴纳的2010年11月至今的社保缴纳证明);其他要求: (1)财务要求:近三年(2008年-2010年)以来无亏损(提供过去三年由具备相应资格的审计机构出具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2)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以来(2008年1月以来)具有三个及以上市政工程(景观绿化)设计服务业绩(提供设计服务合同及业主联系方式)其中至少1个为在四川省内组织实施的类似项目业绩 。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收费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1年07月15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1年07月20日15时 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四川省温江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成都银行柳城支行 账 号:60162010219594100017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4)比选人将根据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中选人。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比选最高限价的85%作为基准值。凡低于基准值中选的,中选人在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选价净价与基准值之差额2倍的差价履约现金担保。 (5)报价要求。比选人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实行一次性报价或二次报价。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报价的具体要求见表三。 (6)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 合同段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备注设计1D.被确定为比选被邀请人后报价//1 最高限价和比选保证金单位为万元。 六、随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即北京时间2011年07月21日10时3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温江区发改局(成都市温江区海科大厦4号楼9楼40903室)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随机抽取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活动,从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选择3个比选申请人参加评比。 (2)抽取方式。采用A、B、C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对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按其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比选人只在报价最低的9个比选申请人中进行随机抽取;采用D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在所有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 七、联系方式:比 选 人(全称):成都光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成都市温江区光华大道天宝中街1号邮 编:610000联 系 人:黄女士联系电话:028-82602150传 真:028-86785758 |
报名期限: | 2011/7/18至 2011/7/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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