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梅州市梅江区扎田河(干才)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批复文号 梅州市梅江区发科字【2016】050号文 批复单位 梅州市梅江区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 招标人 梅州市梅江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项目所在地区 梅州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勘察/设计 公告内容梅州市梅江区扎田河(干才)治理工程 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梅州市梅江区扎田河(干才)治理工程勘察设计,已由梅州市梅江区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以梅州市梅江区发科字[2016]05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梅州市梅江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工程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工程项目概况: 2.1.1工程名称: 梅州市梅江区扎田河(干才)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2.1.2工程规模:工程计划总投资2280万元。以清淤、清违、清障和岸坡防护为主,治理河长15km,其中护岸长15km,河道清淤疏浚长15km; 2.1.3招标范围:项目勘察、设计(包括河道地质勘探、测量、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预算、施工现场服务及竣工验收服务工作等); 2.1.4 预算审核造价:本项目总投资2280万元,本次招标勘察设计费约85万元。最终勘察设计费按初步设计概算中批复的勘察设计费为准。 2.1.5资金来源:来自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 2.1.6工程地点: 梅州市梅江区城北镇 2.1.7勘察、设计工期:中标通知书发出后40个日历天完成勘察及初步设计初稿;初步设计修改意见提出后10个日历天完成修改稿,初步设计批复后10个日历天完成招标设计图纸、招标工程量清单及相应的技术规范和技术条款。 2.2投标人资格要求 2.2.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组织,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2.2.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1)具有水利全行业(或者河道治理专业)工程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根据工程设计行业资质的承担业务范围规定,丙级工程设计单位,承担工程设计业务限定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行政区范围内。所以外省企业应具备乙级或以上水利行业工程设计(河道治理工程、水土保持专业)资质);(2)具有工程综合类勘察资质或丙级以上(含丙级)岩土工程专业资质(根据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规定,专业类丙级工程勘察单位,承担工程勘察业务限定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行政区范围内。所以外省企业应具备乙级或以上岩土工程勘察专业资质); 2.2.3投标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水利类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项目勘察负责人必须具备工程勘察类中级(或以上)职称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2.2.4投标人须已在广东省水利厅完成信用信息录入审核手续并通过终审(投标人是省外企业的,须已通过广东省水利厅“进粤水利企业信用管理终审”); 2.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信誉要求 3.1 凡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单位,应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投标人必须通过企业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的审查并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拟派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文书; 3.2 自2014年4月1日至本招标项目开标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未被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水利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平台作出不良行为处罚(公示)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 4、投标报名 潜在投标人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及设计(或勘察)项目负责人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按招标公告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一览表所列资料用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二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另行装订1份),于2016年5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00到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梅州市梅江区彬芳大道3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办理报名,逾期恕不办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16年 5 月 6 日至2016年 5 月 12 日(节假日除外)到 梅州市梅江区鸿达路鸿达商务楼二楼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购买招标文件及资料,招标文件及资料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6年5月26日8:30时到2016年5月26日9:30时提交到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同时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举行开标评标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及设计(或勘察)项目负责人应准时参加。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梅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民营经济报》上发布。 招 标 人:梅州市梅江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盖章) 办公地点:梅州市梅江区仲元东路51号 联 系 人: 许先生 联系电话:0753-2196650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办 公 地 址:梅州市梅江区鸿达路鸿达商务楼2楼 联 系 人: 古小姐 联系电话: 0753-2114888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一览表 项目名称: 投标单位(章) 审核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序号项目内页码报名提交资料要求审核情况备注 (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1建设工程投标申请书(附件2) 原件 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原件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原件 备查 4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原件 备查 5拟担任本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的二代身份证、职称证书复印件 原件 备查 6拟任本工程的勘察项目负责人的二代身份证、职称证书复印件或注册证 原件 备查 7设计项目负责人、勘察项目负责人合法的人事或劳动关系及及自公告之日起近三个月内的社会保险凭证(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复印件 原件 备查 8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开具的施工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拟任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复印件 原件 备查 9已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完成广东省水利厅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并通过终审证明材料(省外企业提供已通过广东省水利厅“进粤水利企业信用管理终审”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10企业注册地人民银行核准的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注: 1、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报名资料内首页,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申请人代表。 两份表格中每页的“审核确认”栏均需双方签署。 2、本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收资料人员审核后填写。 3、本表中有修改情况,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单位代表共同签署。 附件二 建设工程投标申请书 致 (招标单位) : 根据你单位项目之招标公告的各项要求,我单位经过慎重考虑,决定报名参加该项目的投标。相关材料附后,请予审查。 特此申请 投 标 单 位:(盖章) 企业资质等级: 单位负责人签字: 拟派项目负责人: 资质等级: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年 月 日 发布人 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6-04-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