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 大安市2016年广和街、锦华路道路及管网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DAZB2016-24 一.招标条件 1. 本招标项目 大安市2016年广和街、锦华路道路及管网工程勘察、设计 已由 大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大发改资字【2016】97号文件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 为 大安市兴城城市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政府投资占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工程概况:道路及管网工程。 2.2 招标内容:锦华路(长白街-广和街西200米)、广和街(江城路-英雄路),道路全长共1682米,总占地面积60180平方米。其中给水工程:DN400-600管道长1670米;雨水工程:d500-d800钢筋混凝土管道长1904米(含预留);污水工程:d400钢筋混凝土管道长1904米;供热工程:DN250-DN350管道长700*2米;燃气工程DN160管道长1630米。 2.3工程建设地点为: 大安市广和街、锦华路 ; 2.4工程勘察设计服务周期: 20日历天; 2.5工作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规范的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一项以上类似工程设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项目负责人须具是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专业设计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应具有5年以上设计经验; 3.3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外省设计企业在我省承揽项目需办理入吉备案方可参加投标。 依据:(吉建设【2013】4号)《外省设计企业进入吉林省承接业务备案管理试行办法》。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_ 2016 年 5_月_ 20 日至 2016 年 5 月 3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_11:00 时,下午_ 14:00 时至 17:00 _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大安市政务大厅三楼西侧多功能厅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1)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原件及复印件;(2)单位介绍信原件及复印件;(3)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5)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6)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7)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8)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9)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联合体单位需持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牵头人。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_ 2 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_ 2016 年_ 6 月12 日_9 时 30 分,地点为 大安市政务大厅三楼西侧多功能厅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 0.4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白城建设信息网 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安市兴城城市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大安市锦华路 邮编: 131300 联系人: 郭寒 电话:13894656519 招标代理机构: 大安市诚信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大安市政务大厅三楼 邮编:131300 联系人:孙浩 电话:0436-5220766 传真:0436-5220766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大安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 2016 年 5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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