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市濛阳镇飞星路道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第三次) (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彭州市濛阳镇飞星路道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第三次) (项目名称)已由 彭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彭发改可研[2016]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彭州市濛阳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彭州市濛阳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彭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彭发改可研[2016]7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PF20160412001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建科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彭州市濛阳镇。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市政道路建设,长度约1988.35米,宽36米,总面积约71580.6平方米。 2.3计划投资:项目总投资约7189.67万元。 2.4招标范围:彭州市濛阳镇飞星路道路建设工程范围内的全部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期服务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工程变更、图纸会审、工程验收及为本工程在施工和保修期间发生的技术问题提供准确的书面咨询意见等后期服务)。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勘察、设计总周期:60个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2013年以来至少具有3个工程投资不少于4000万元的市政道路设计业绩(其中至少一个为四川省内业绩),2013年-2015年财务均不亏损(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方均须满足),四川省外企业应同时具有《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方均须)须办理针对本项目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及《成都市建设领域拟投标项目部管理人员信用记录(评价)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设计单位。 3.3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16日至2016年6月20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凭企业市场主体信息卡在上述时间内到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网络投标报名系统刷卡报名,获得“网络投标报名回执”,并从交易服务中心局域网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或在《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www.cdggzy.com)(以下简称“网络系统”)的网络系统凭投标人CA证书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GEF格式,必须通过电子标书生成器软件打开,电子标书生成器软件的办理方式详见《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门户网站》中公布的《电子标书生成器制作招投标书需注意事项》。(有任何技术问题可致电:028-86694886)。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下载的时限以招标公告约定为准,逾期将不能下载。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7月7日10时30分,地点为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彭州市濛阳镇人民政府 地 址: 彭州市濛阳镇第二办公区 邮 编: 611934 联 系 人: 廖宇航 电 话: 028-83829145 传 真: 028-83829145 电子邮件: / 网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建科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金牛区三洞桥路19号6层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 028-86639608 传 真: 028-86639608 电子邮件: / 网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2016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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