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碶街道雅戈尔大道(段塘立交-鄞州大道)街景整治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Z-GCZB-2016142(发布时间:2016-06-16) 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石碶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人:宁波明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石碶街道雅戈尔大道(段塘立交-鄞州大道)街景整治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项目批准或备案机关及文号: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鄞发改投[2016]99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市鄞州区石碶街道 项目规模:建设内容包括:沿街建筑外墙粉刷22000平方米,新建沿街外墙造型工艺扣板2400平方米,防水工程3000平方米,改造沿街店铺空调格栅620平方米,沿街墙绘2800平方米,沿街门面更换、修正1213间,沿街企业围墙装饰18家,沿街2家加油站局部调整,筒灯带开发电源线整改1572套等 结构层数:/ 项目总投资:739(万元) 工程造价(暂估):679万元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石碶街道自筹解决 招标范围:石碶街道雅戈尔大道(段塘立交-鄞州大道)街景整治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范围内的设计(含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保修期服务等 标段划分数量及方式:1 个 允许投标的标段数:1 个 质量控制目标:设计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施工图设计深度;施工质量要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工期要求:计划总工期130日历天,其中:扩初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工期为中标后30日历天,施工工期为10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等级: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②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由上述①②资质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单位) 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施工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含临时建造师,临时建造师年龄需在60周岁以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其它要求:
1)、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其他在建项目,具体按照甬建发[2014]231号文件执行;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未解锁的项目视同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2)、投标人及其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且在资格审查评审时仍然保持通过状态,且具有 C 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开标日所在季度“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报名截止日期后,招标人将通过鄞州区检察院的查询系统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自2012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时间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4)、投标人或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有正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被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或在鄞州区外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联合体投标1.项目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资质
4.资格审查方式
资质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报名单位全部入围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开始时间:2016年06月16日 截止时间:2016年06月22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时至4时(北京时间) 地点: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鄞州区四明东路588号鄞投大厦三楼) 售价:每套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投标报名须提供的资料
1、介绍信; 2、附件: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如为联合体形式,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仅指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单位) ■《宁波市鄞州区建设工程交易证》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仅指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单位) ■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的执业注册证书复印件; ■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执业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复印件; ■投标人或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承诺书;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格式自拟) ■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截图资料; ■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申请函》; 注:1)、附件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与其它投标申请资料一起依次装订成册,原件备查。 2)《查询申请函》可在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下载后使用。 超出上述规定期限提交的或者未提交到指定地点的投标申请资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交易员可持本人身份证和《鄞州区建设工程交易证》及IC卡报名。超出上述规定期限提交的或者未提交到指定地点的投标申请资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6年07月08日 09:30:00(北京时间) 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四明东路588号,鄞投大厦内,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石碶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汪工
招标代理人:宁波明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方玉忠 电话:0574-87842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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