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620437 |
招标类型: | 设计招标 |
地 区: | 广西 |
工程名称: |
广西藤县2016年中小河流防洪治理工程设计 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广西藤县2016年中小河流防洪治理工程设计 招标公告 一、 项目概况 1.1工程名称:广西藤县2016年中小河流防洪治理工程设计 1.2项目编号:GXJTZB2016-G3-003-TX 1.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4采购预算:A标段:约130万元;B标段:约195万元;C标段:约130万元。共约455万元。 二、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招标范围:广西藤县2016年中小河流防洪治理工程设计招标,7个工程项目:广西藤县湄江河太平镇永平村河段防洪治理工程,广西藤县湄江河和平镇区河段防洪治理工程,广西梧州市藤县大同江大黎镇镇区左岸河段整治工程,广西藤县天平河天平镇区河段防洪治理工程,广西藤县白石河塘步镇区河段防洪治理工程,广西藤县泗培河防洪治理工程,广西藤县马河古厚村河段防洪治理工程。本项目招标分为A、B、C三个标段。其中A标为:广西藤县湄江河太平镇永平村河段防洪治理工程、广西藤县天平河天平镇区河段防洪治理工程。B标为:广西藤县湄江河和平镇区河段防洪治理工程,广西藤县白石河塘步镇区河段防洪治理工程,广西藤县泗培河防洪治理工程。C标为:广西藤县马河古厚村河段防洪治理工程、广西梧州市藤县大同江大黎镇镇区左岸河段整治工程三个标段招标内容包括: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工程实施到竣工验收全过程的勘察设计服务,包括项目初步设计阶段勘察、测量等勘察文件及设计报告、图纸及概(预)算编制;招标图纸及工程量的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现场勘察、测量及设计交底、变更、验收签证、设计咨询等服务工作(派出现场设计代表);同时,要求协助招标人获得上级主管部门对初步设计报告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并参与工程验收工作。 三、设计服务期:设计服务期:要求在签订合同后 20天(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初步设计成果文件。初步设计经相关部门审核后15天(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供初步设计修改完善后的设计成果。初步设计批复后 20天内提供招标设计成果;施工现场设代服务自施工准备开始到竣工验收后1年。 四、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水利部颁布的有关规程规范要求,并通过国家相关主管部门组织的审查与评审。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的资质: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要求具有水利工程设计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且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勘测、设计能力。 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3 年~ 2015 年)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 3、人员要求: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要具有水利水电工程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近6年内(2010年1月1日起)有负责过类似水利工程设计的业绩, 并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合同及项目业主对其履约情况的证明材料)。投入本工程的勘察设计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人员。 4、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6年内(2010年1月1日起)有承担过类似水利工程设计的业绩,并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书和省级水利厅批复文),类似业绩指:流域防洪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项目。5、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近一年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违法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各潜在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3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六、投标报名须知 1、投标报名须知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1.报名前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未实行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企业还须提供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授权委托代理人前往办理另需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受贿、行贿违法犯罪档案查询申请表”(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到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查询有无受贿、行贿记录(需查询投标人单位及法人,如是授权委托代理人前往办理时,还需查询授权委托代理人)。 1.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持(1)资质证书副本;(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未实行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企业还须提供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3)“受贿、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4)单位介绍信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手持介绍信人必须为同一人,介绍信、授权委托书的项目名称必须与本项目名称一致);(5)法人身份证复印件;(6)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到藤县和兴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藤县河东长虹街42号6楼)报名。上述材料除授权委托书和“受贿、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原件外,以上资料均为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报名时留下以上资料一套存档并提供原件核查,复印件与原件必须一致,以上报名资料不齐全者本公司将拒绝其报名。 1.3.投标文件发售: 请于2016年7月7日~2016年7月13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11:30 时,下午 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凭藤县和兴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出具的报名回执及以上报名资料的加盖公章复印件到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藤县藤州镇天乐南街68号)购买招标文件。 1.4.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1.5. 招标文件不邮寄。七、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8月1日9时整,地点为藤县和兴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藤县河东长虹街42号6楼)。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网上公告媒体查询:《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藤县建设工程交易信息网》,招标人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藤县水利局 地 址:广西梧州市藤县绣江路9号邮 编:543300联系人:韦义伟 电 话:0774-7282450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藤县藤州镇天乐南街68号邮 编:543300联 系 人:陈泳君 电 话:0774-7291263 2016 年 7月 7日 |
报名期限: | 2016/7/7至 2016/7/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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