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仙村镇仙村大道上跨广州枢纽东北货车外绕线仙村联络线立交桥及延长线道路工程(不含跨铁路部分)勘察设计 批复文号 增发改投[2015]82号 批复单位 增城市发展改革和物价局 招标人 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人民政府 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勘察/设计 公告内容招标公告
1.1 项目概况 1.1.1 工程名称:仙村镇仙村大道上跨广州枢纽东北货车外绕线仙村联络线立交桥及延长线道路工程(不含跨铁路部分)勘察设计。 1.1.2 工程位置:仙村镇上境村、起点仙村大道,终点双拥路。 1.1.3 设计范围: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照明工程、公共交通工程、绿化工程及相关配套设施等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现场指导与监督等。 1.1.4 专业内容: ■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排水工程、 ■给水工程、■照明工程、■公共交通工程、□城镇燃气工程、 □热力工程、■绿化工程。 1.1.5 项目批准文件:增发改投[2015]82号。 1.1.6 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 1.1.7 建设规模:本项目实施立交桥及延长线道路工程(不含跨铁路部分),全长约2.12km,其中道路路基段长1.169 km,桥梁长度为951.4 m,横向布置为双幅桥。主要建设内容为(1)桥梁工程:876.4m桥(不含跨铁路部分)、 2-6m 钢筋砼盖板涵一座及3-25m中桥一座,按双幅桥双向六车道;单幅桥宽18m;(2)道路延长线工程,路宽40 m,设计行车速度40 km/h,双向六车道;(3)排水、交通设施、照明、绿化等配套工程。本项目计划总投资31150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约25150万元。 1.1.8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按规范要求。 1.1.9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方案修改、■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预算、■现场服务、■竣工图编制。 1.1.10前期服务机构名称(含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等编制单位): / 。 [注释]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2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2.1 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1.2.2 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1.2.3 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和②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或以上工程勘察资质。 1.2.4 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在本市已建立诚信档案,并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档案信息。 1.2.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专业或路桥专业或道路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从事路桥专业或道路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资格或以上。 1.2.6 申请人委派的专业负责人需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者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1.2.7 申请人没有处于被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2.8 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需要 / ■不需要): 投标申请人自 年 月 日(近3年或以上)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达到第1.2.3条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项目)。需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1)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 (2)设计合同; (3)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
注:广州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的有形建筑市场确认。
1.2.9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需要 / ■不需要): 项目负责人自 年 月 日(近3年或以上)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达到第1.2.3条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项目 )。需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1)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 (2)设计合同; (3)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 注:广州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的有形建筑市场确认。
1.2.10 关于联合体投标: 不同时具备本项目资质要求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报名前组成,联合体成员(包括牵头方)不能超两名,应以具备工程相应设计资质要求的企业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注: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1.3 投标报名 1.3.1 报名时间为2016年 7 月 12 日 9 时 30 分至2016年 7 月 18 日 16 时 0 分,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申请人必须同时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报名(增城区荔城街增城大道2号金河湾3栋108)指定窗口 1 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受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3.1.1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3.1.2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原件一份(若联合体投标)(格式见附录8)。 以上资料不全的,不予报名。 1.3.2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申请单位不足5名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 (1)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申请单位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 (2)依法重新招标。
1.3.3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招标管理机构投诉。
1.4 费用(以下费用在合同实施阶段以实际发生的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率必须与投标时所报的费率一致,结算时,以财政部门的审核意见为准)。 1.4.1 工程勘察费: (1)岩土工程勘察费用,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 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勘察费浮动幅度为0%~ 20 %。在合同实施期间岩土 工程勘察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2)工程测量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 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测量费浮动幅度为0%~ 20 %。在合同实施期间工程测量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3)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 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测量费浮动幅度为0%~ 20 %。 在合同实施期间工程物探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1.4.2 工程设计费: (1)工程设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设计费浮动幅度为 0%~ 20 %,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按建设规模和设计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2)本工程专业调整系数分别定为:道路、交通0.9;排水1.0;桥梁、绿化、照明1.1,复杂调整系数暂定为:桥梁1.0、其他1.15;附加调整系数定为:桥梁1.1、其他1.0 (基本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最终以财政局评审为准。 (3)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100 %。 各投标人根据上述规定进行报价,其中工程建安费不得超出 25150万元。 1.4.3 市财政投资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 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应当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 1.4.4 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及补偿金额 ■本工程不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本工程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中标价=工程勘察设计费总额+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总额(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包含在中标价内),中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评审排序,在收到招标人的第一笔预付款后分别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含税金等): 评审排序第2名 万元; 评审排序第3名 万元; 评审排序第4名 万元; 评审排序第5名 万元; …………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 注:1.如果招标失败,则当次不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2.招标人和中标人有权在实施方案中参考使用获得经济补偿的所有投标方案成果的部分内容。
1.5 工期 1.5.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 10 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 20 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 30 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10 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5.2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具备进场条件的的通知起计20 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6 其他事项 1.6.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否 。 1.6.2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招标人提供。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6.3 投标报名费人民币 100 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 1.6.4 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 500 元,由收款机构开具收据。 1.6.5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人民政府 异议受理电话:020-82936601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仙村大道16号 1.6.6 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按要求提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如投标人为联合体,主办方和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以证明投标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项目负责人无行贿记录。《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可由公司、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但有效期应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内,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如投标人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检察院开具查询证明,可登录区检察院网站(http://www.zcsrmjcy.gov.cn)查阅办事流程,具体接受查询部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综合预防科,办公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府佑路133号,咨询电话:020-66267966。 1.6.7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上述媒体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7 招标人
1.7.1 名称: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人民政府 1.7.2邮政编码、地址:511300/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仙村大道16号 1.7.3 联系人:刘工 1.7.4 电话(手机)号码:020-82936601 1.7.5 传真号码:020-82936601 1.7.6 电子邮箱:xczghjsb@163.com
1.8 招标代理机构
1.8.1 名称:中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1.8.2 邮政编码、地址:510600/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金穗路68号之二领峰园A2栋1202室 1.8.3 联系人:颜工 1.8.4 电话(手机)号码:020-85272043、13642788793 1.8.5 传真号码:020-85272043 1.8.6 电子邮箱:hzcofy@163.com
1.9 交易服务机构
1.9.1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 1.9.2 邮政编码、地址:511300/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增城大道2号金河湾3栋108 1.9.3 电话(手机)号码: 020-82656543 1.9.4 传真号码: 020-82656543 1.9.5 网址:http://www.gzzb.gd.cn
1.10 招标管理机构
1.10.1 名称:广州市增城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1.10.2 邮政编码、地址:511300/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挂绿路12号 1.10.3 电话(手机)号码:020-32821156 1.10.4 传真号码:020-32821156 1.10.5 网址: / 发布人 中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日期 2016-07-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