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新明路(岭南大道至湾梁路)道路改造工程设计 批复文号 禅发改投函[2016]66号 批复单位 佛山市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招标人 佛山市石湾信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 佛山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勘察/设计 公告内容1.招标条件 新明路(岭南大道至湾梁路)道路改造工程 已由 佛山市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以 禅发改投函[2016]6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务局,招标人为 佛山市石湾信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佛山市禅城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该项目为新明路(岭南大道至湾梁路)道路改造工程,按城市支路标准建设,现状双向两车道,改造路面排水设施并铺设沥青混凝土路面,涉及改造总长约1900米,规划红线宽20米,道路建设面积约为38000平方米。本项目建安费估算约为2300万元,招标控制价为792977.50元。 2.3 设计周期: 30 日历天,其中各阶段时间要求:①初步设计周期为 15 日历天完成(包括初步设计及设计概算编制),初步设计修编为 5 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周期为 5日历天完成,施工图修编 5 日历天完成。②管线物探部分工作需按招标人要求完成。 2.4 本招标项目共分 1 个标段。 招标内容:包括全路段(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的初步设计(含概算及办理概算备案手续)、技术设计(如需要)、施工图设计(确认预算中的工程项目及工程量)、管线物探、配合业主的后续服务工作(含施工招标及施工配合等)并提交设计工作效果图及总结报告等。 2.5承包方式:√固定费率/折率包干 □固定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其他承包方式: / 。 2.6质量要求:满足下一阶段设计或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招标项目特殊性工程划分标准目录>的通知》(粤发改稽察〔2014〕181号)的划分标准,本工程属于一般性工程,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设计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 市政 行业 丙 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 市政 行业 (道路工程) 专业 丙 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诚信手册或城市道路诚信档案;有效是指诚信管理系统状态显示为“正常”。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 4.3.1根据佛山市交通运输局<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办法》的通知>(佛交[2014]347号)文件要求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必须加入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系统并且最新年度考评等级为C或以上,或新登记入库的。须提供“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系统”企业诚信档案信息网上查询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不能提供则可以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投标企业信息数据库网上查询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代替。投标人的企业诚信档案信息以开标评标当天查询的结果为准。 投标人在开标评标当日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系统中未被锁定,否则其投标无效。 4.3.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4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4.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 市政相关 专业 中 级(或以上)职称。 4.4.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4.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 2016 年 1 月至 2016 年 6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4.4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 4.5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5.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5.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5.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因本企业设计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5.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5.5投标人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 4.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 佛山市禅城区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www.fsggzy.cn/ ,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2337。 5.2 报名时间:2016年 7 月 8 日 09 时 00 分起至2016年 7 月 14 日 17 时 00 分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5.3 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 500 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5.4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等资料(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担保金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 1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 佛山市禅城区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确认手续后,由投标人自行登录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查询。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绿岛湖行政服务中心1号楼A座)。 7.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ccggzy.chancheng.gov.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http://www.gdzbtb.gov.cn和“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fsggzy.cn上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信用分类优选随机合理低价法。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石湾信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 联 系 人:罗工 电 话:0757-83921620 传 真:0757-83939031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中区1座23层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朱工、张工 电 话:0757-83921421 传 真:0757-83939018 电子邮件:shenlian-3@163.com 发布人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6-07-07<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办法》的通知><广东省建设工程招标项目特殊性工程划分标准目录>广东省建设工程招标项目特殊性工程划分标准目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