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春州大道(阳春大道与春州大道交叉口渠化及东段道路)工程设计(第三次招标) 批复文号 春发改投资[2016]52号 批复单位 阳春市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阳春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勘察/设计 公告内容投标邀请公告书 各投标人: 阳春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拟建的春州大道(阳春大道与春州大道交叉口渠化及东段道路)工程设计(第三次招标),其招标前期工作已完成,经招标管理部门备案。现诚邀你单位参加该邀请招标项目投标。 1.本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1.1 建设规模:州大道东段道路全长360米,规划路宽66米,按城市快速路标标准建设。建设内容包括完善阳春大道与春州大道交叉口渠化交通工程,新建东段机动车道24米宽,安装路灯、种植绿化、完善排水排污工程等市政配套设施。本工程设计费为53.08万元,并按照以上项目收费基准价的60%确定发包价为31.85万元,合同价为中标价=工程设计费。若结算时审定建安工程费有减少,则结算时工程设计费按中标价×审定建安工程费÷估算(概算)建安工程费进行结算;若审定建安工程费有增加,则按中标价结算。资金来源:市财政统筹解决 1.2 工程建设地点:阳春市阳春大道与春州大道交叉口。 1.3 招标范围:工程设计方案、修建性详细规划、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勘察、施工图设计、现场跟踪服务等。 1.4设计周期:30个日历天日历天。 1.5 工程质量要求达国家合格或以上标准。 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资质的法人。 3.本招标项目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4.省外企业应以广东建设信息网中“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管理平台”的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备案网页的打印件原件作为进粤手续,打印时间为该项目招标文件发出后的时间,投标人须将该进粤手续装订于投标文件中。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5.本招标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6.招标方式:邀请招标(采用摇珠方式选定中标人) 7.发布公告及咨询时间:2016年7月11日至2016年7月15日(5个工作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可在公告时间内登陆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8.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7月18日上午9时 30分至10时00分,提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址: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阳江市区东风二路市行政服务中心)。开标时间:2016年7月18日 10时00分,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yjggzy.cn/ 联系电话:0662-7733209(招标人)0662-7732923(代理人)0662-3362001(交易中心)
招标人:阳春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阳江市信必达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发布人 阳江市信必达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6-07-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