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628742 |
招标类型: | 设计招标 |
地 区: | 湖南 |
工程名称: |
湖南临湘市湘北大道(武广高铁桥至羊楼司中洲桥)绿化提质改造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岳阳惠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对临湘市湘北大道(武广高铁桥至羊楼司中洲桥)绿化提质改造设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单位:岳阳惠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临湘市湘北大道(武广高铁桥至羊楼司中洲桥)绿化提质改造设计项目; 3.项目立项批准文号:临发改招【2016】333号; 4.建设地点:临湘市107国道(武广高铁桥至羊楼司中洲桥); 5.项目概况:道路全长约23公里,沿线两侧道路绿化改造面积29.6万平方米,优化植物配置等附属工程。 6.招标范围:道路全长约23公里,沿线两侧道路绿化改造面积29.6万平方米,优化植物配置等附属工程,提供绿化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效果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并相应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包括设计变更),参加图纸会审及后续服务工作等等; 7.设计工期:合同签订生效后20天内(5天完成初步设计,15天完成施工图设计)完成;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甲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 3拟担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具有风景园林高级工程师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且为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人事或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或类似工程设计经验。 4、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腐败或欺诈等行为而被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6、 参与本次投标的项目负责人、设计、校对、审核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有社保证明; 三、资格审查方式:开标后资格审查。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五、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报名时间为2016年 7 月 22 日至2016年 7 月 28 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节假日休息),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 08 月 11 日上午9:00整。 2.具有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由法定代表人持单位介绍信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或项目设计负责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及以下资料到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临湘长盛西路68号(交警一中队四楼)报名并购买标书,招标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投标报名携带资料:①营业执照副本;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如可以扫二维码的则只需提供复印件);③项目设计负责人风景园林高级工程师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④介绍信原件(日期必须是公告发出之日至报名截止时间止为有效期;⑤法人和设计负责人及设计、校对、审核人员劳动保障部门的(近6个月)社会养老保险缴纳情况原件及查询网址、密码);⑤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进行该项目投标。以上证件须带原件备查,并交盖有投标申请人公章的复印件壹份备案。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存款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临湘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账号上,户名:临湘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华融湘江银行临湘市支行 账号:80330311000007267 3、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17:00时前。 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5、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账支票的进帐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所投项目名称。 七、设计补偿本次招标投标人招标人不给予投标人任何设计补偿也不对未中标申请人作出解释说明。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临湘市人民政府工程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开标大厅(临湘市建设局三楼);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开标时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 九、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十、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临湘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0-3765070 。 十一、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1.1投标人所提交的相关资料中如发现有造假行为的,一律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记不良行为记录。 11.2为防止投标单位一证多用,请各投标单位在报名时将关键岗位人员的证件原件交市建设局招标办留存,未中标的证件将于开标后当日退还。 |
报名期限: | 2016/7/22至 2016/7/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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