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普宁学宫抢救性修缮工程设计服务(第二次) 批复文号 普发改行审【2016】29号 批复单位 普宁市发改局 招标人 普宁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项目所在地区 揭阳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勘察/设计 公告内容普宁学宫抢救性修缮工程设计服务(第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工程设计服务项目已获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准进行公开招标(普发改行审【2016】29号),项目业主单位为普宁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工程设计单位。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工程项目为普宁学宫抢救性修缮设计项目,项目所在地为普宁市洪阳镇。占地范围6000余平方米,修缮项目总投资约3500万,设计招标估算金额约163.97万元。设计服务费按国家发改委、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设计收费基准价,由投标单位自报下浮率,且下浮率>40%;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 招标范围: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配合图审意见修改直至通过施工设计图审查,工程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指导工作,配合工程结算阶段的相关工作。 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为30个日历天,各节点工期要求如下: 设计工期: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7个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确定后7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经审查批准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收到施工图设计审查意见后,应于6个日历天内完成修改并予回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且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招标范围; 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下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 (1)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国家文物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建筑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3、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证书。 4、投标人应于2016年 7 月 28 日下午16:00前将投标保证金(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出)人民币壹万元正汇入以下银行账户并向招标人获取收据(报名资料不齐全未通过报名的,投标保证金于3个工作日内退还原账户): 开户行:交行揭阳普宁支行 开户名:普宁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账 号:489016100010149028877 5、报名人应为报名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所需资料 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6年 7月 29 日北京时间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30到普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普宁市流沙大道西18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九楼)报名。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需委托)、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投标人须提供公司、企业所在地或者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若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不予报名; 上述各项资料用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一正两副,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为 2016 年 7 月 29 日至2016年 8 月 4 日上班时间。招标文件每套6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具体见《招标文件》中招标工作日程安排表),地点为普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民营经济报》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普宁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代理机构:广东中水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楚雄 法定代表人:刘斌 联系人:叶先生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663-2239122 联系电话:0663-2848886 发布人 gdzs 发布日期 2016-07-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