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631381 | ||||||||||||||
招标类型: | 设计招标 | ||||||||||||||
地 区: | 海南 | ||||||||||||||
工程名称: |
海南临高县临高角解放公园景点旅游公路(二期)项目(勘察)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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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简介: |
公告内容 | | 招标公告?xml:namespace>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高县临高角解放公园景点旅游公路(二期)项目勘察由临高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临发改 [2015]37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临高县项目管理中心,项目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00.0 %; 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临高县临高角解放公园景点旅游公路(二期)项目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临高县。 2.2、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建设道路全长约1255米,红线宽24米,沥青砼路面,占用土地面积约54.27亩。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车行速度40Km/h,双向四车道。24米红线横断面包括4.5米人行道+15米行车道+4.5米人行道。 注:本项目分临高县临高角解放公园景点旅游公路(二期)项目勘察;共1个标段,每个投标单位能报1个标段。 2.3、计划工期:2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详细勘察(测量)及后续服务、控制点的提供(需复核且满足设计施工要求)等。 2.5、(1)业绩要求:2013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定时间为准)至少有一项岩土工程勘察合同金额20万(不含)以上的勘察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2)且具有业务范围需满足本项目招标所需的专业资质要求。(3)投标人须提供经当地(项目所在地或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后出具的关于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派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的证明材料(须在有效期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勘察技术负责人:具有本单位注册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质。 3.2、本次招标 临高县临高角解放公园景点旅游公路(二期)项目勘察: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能严格遵守监理管理的相关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7月28日08:30:00至2016年08月03日17: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在http://218.77.183.48/htms购买招标文件。 临高县临高角解放公园景点旅游公路(二期)项目勘察: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的金额:3000元。 4.2、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2016年08月03日17:00:00 时。 5. 投标文件和保证金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08月17日08:30:00,地点(地址)为: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http://218.77.183.48/htms,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207室。 5.2、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2016年08月17日08:30:00(北京时间),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网上支付,支付地址为:http://218.77.183.48/htms。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海南省人民政府服务中心网、海南省招投标监管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 其他 1、必须在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企业信息管理系统(http://218.77.183.48)中注册并备案通过,然后登陆电子招投标系统(http://218.77.183.48/htms)下载、购买电子版的招标文件; 8.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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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6-7-28至 2016-8-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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