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惠阳区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勘察设计 批复文号 惠阳发改字[2016]064号 批复单位 惠州市惠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惠州市惠阳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 项目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招标类型 勘察/设计 公告内容惠阳区村村通自来水工程 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惠阳区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经批准,已具备设计招标条件,现向国内公开招标。 工程编号: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工程编号。 一、招标工程简介 (一)工程名称:惠阳区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勘察设计。 (二)建设单位:惠州市惠阳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惠州市惠阳区永湖镇、沙田镇、三和街道、镇隆镇、平潭镇、良井镇和新圩镇。 (四)招标范围及内容: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本项目可直接编制初步设计报批,拟实行惠阳区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总承包,包含本项目初步设计至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测量、设计,以及水土保持等专题,项目施工期至项目竣工验收全过程的勘察设计服务,另外还包括水质化验、施工预算编制等。本项目除水利主体设计部分以外的项目(如水质化验、施工预算编制等)允许分包,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分包,分包前须呈报招标人审批后方可实施,水利主体设计部分不得分包,分包单位须具备相应设计资质。 (五)质量要求:设计质量要求合格,符合规范及相应设计阶段的要求,分别满足设计和施工需要以及本招标文件相关规定。 (六)工程勘察设计周期要求: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永湖镇、沙田镇、三和街道和镇隆镇的初步设计阶段勘察设计内容,50天内完成永湖镇、沙田镇、三和街道和镇隆镇的招标和施工图设计成果;合同签订后70天内完成平潭镇、良井镇和新圩镇的初步设计阶段勘察设计内容,90天内容完成平潭镇、良井镇和新圩镇的招标和施工图设计成果。 (七)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二、投标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2、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 3、水利行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 4、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5、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6、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所在地或本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自开具日期两个月内的为有效); 8、投标人单独投标必须是广东省水利工程建设市场主体通过终审的企业,且未被列入广东省水利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黑名单;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指南》。具备上述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可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报名开始时间起至报名结束时间内按以上操作规程进行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四、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0.0万元。投标人在网上招标投标系统打印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并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转账到投标保证金缴纳通知书中指定的子账号。非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2、严禁投标人采用EFT系统(广东金融结算系统)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网上报名系统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3、中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工程交易费缴交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未中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将在确定中标单位并按规定公示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五、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的方式 通过网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获取(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时间至获取(发售)招标文件结束时间期间内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每份1000.00元(该招标文件费用应于现场递交报名资料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交),售后不退。
六、答疑时间、递交报名资料、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通过网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存在疑问的,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询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中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对投标人提出疑问予以网上发布答疑。 2、现场递交报名资料审查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的现场递交申请文件开始时间起至现场递交申请文件结束时间内,将下述要求的报名资料递交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11号窗口,然后进行资格审查: (1)投标报名回执表(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标投标系统打印,格式不得更改); (2)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投标代表若是法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若是被授权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投标代表必须是交易员); (5)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复印件; (6)投标人所在地或投标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开具的为有效); (7)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及企业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最近6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提供社保查询网址核查); (8)投标人在广东省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完成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并通过终审的网页截图(网页截图须加盖公章); 以上资料必须用A4纸张进行复印并装订成册,提交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逐页加盖公章,并在每册首页的右上角加盖正本或副本章),同时提交原件备查。 3、投标文件提交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开标地点。 4、开标时间: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时间进行开标活动。 5、开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地点开标。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及《广东建设报》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惠州市惠阳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752-3392111 招标代理人:广东惠通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0752-2802611 传 真:0752-2383021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752-7121018 发布人 佃培壁 发布日期 2016-07-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