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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信息 |
招标人名称 | 鄂尔多斯蒙古源流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项目编号 | N1506011506000452001 | 招标项目名称 | 鄂尔多斯蒙古源流文化产业园区护岸景观工程建设项目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 伊金霍洛旗发展和改革局 | 批文名称及文号 | 伊金霍洛旗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鄂尔多斯蒙古源流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鄂尔多斯蒙古源流文化产业园区护岸景观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伊发改字[2013]49号 |
资金来源 | 财政-旗区资金;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项目概况 |
序 号 | 标段(包) 编号 | 标段(包) 名称 | 标段(包) 内容 | 标段(包) 分类 | 标段合同估算价(元) | 建设地点 | 工期(交货期) | 评标办法 |
1 | N1506011506000452001001 | 设计标段 | 园区内护岸景观工程,总建设面积14500平方米。 | 园林 | 2000000.00 | 伊金霍洛旗阿勒腾席热镇鄂尔多斯市蒙古源流文化产业园区内 | 30 | 综合评估法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资质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
项目负责人要求 | 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园林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职称证书原件) |
业绩要求 | 近三年(2013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揽过至少一项风景园林工程设计 (以合同为准,投标文件须附合同,同时提供原件备查)。 |
信誉要求 | 近三年(2013年至今)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或建设过程中无不良行为,没有被相关主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出具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二)。 |
财务要求 | 近三年(2013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出具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二)注:投标人前附表总则中3.5.2条款不适用此次招标 |
联合体投标要求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外境企业资格备案要求 | / |
投标人资格其他要求 | 1.项目机构人员中至少配备5名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的人员(其中园林专业2名,建筑1名,结构 1名,电气1名)(查验职称证书原件); 2.施工过程中必须配1名专业的设计人员现场跟踪,且专业人员必须具有园林专业高级职称 3.根据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办法》规定,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指网上下载的查询结果告知函或检察机关现场出具的书面告知函原件)以备评标委员会查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有效期是指自《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且显示近一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未能满足上述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
主体信息库要求 | 投标人须在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信息库内录入相关信息方可参与网上投标。未在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信息库内录入信息的投标人须到鄂尔多斯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申请入库手续,所需资料与办理流程请登录“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主体专区查询。 |
投标信息确认时间及方式 |
确认方式 | 网上确认。投标人需对投标信息确认之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
确认时间 | 2016年07月26日至2016年08月03日 17时30分 |
招标文件的获取 |
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技术支持4008503300 |
获取时间 | 2016年07月26日至2016年08月03日 17:30 |
售价(元) | 8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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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
递交方式 | 网上递交 |
递交截止时间 | 2016年08月17日 0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鄂尔多斯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标区 |
开标现场要求 | 1、(1)投标单位CA锁; (2)电子版和纸质版的投标文件(必须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提供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6)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提供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7)企业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8)近三年(2013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揽过至少一项风景园林工程设计(查验合同原件); (9)近三年(2013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原件,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二)注:投标人前附表总则中3.5.2条款不适用此次招标; (10)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园林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职称证书原件) (11)项目组成员职称证书原件; (1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13)《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指网上下载的查询结果告知函或检察机关现场出具的书面告知函); (14)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料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 (15)获奖证书原件(如有可提供); (16)注:投标人递交给评标委员会审查的原件应与投标文件中所附复印件对应一致。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其它要求 |
1、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同时在开标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开标现场,只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开标,不再对纸质投标文件进行开标,投标人要保证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的一致性。 2、各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不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 3、各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电子投标文件将被退回。 4、本项目设计标段采用电子评标(网上评标),由于在线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资信证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人员证件、业绩等)是从“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信息库”中获取的,所以建议投标人及时将投标文件中涉及的资信证明补充完善到主体信息库中,并按照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制作和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评分办法:综合评估法(明标)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____》、《内蒙古招标投标网》、《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 |
招 标 人(章): | 鄂尔多斯蒙古源流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章):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址: | 伊旗阿镇可汗路北 | 地 址: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天骄路世纪公馆7号楼3号底商 |
联 系 人: | 邵秀雅 | 联 系 人: | 岳喜才 |
电 话: | 0477-8959176 | 电 话: | 17704875585 |
电 子 邮 件: | 183091419@qq.com | 电 子 邮 件: | 51052569@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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