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宁高铁长兴段两侧绿化美化提升工程-设计竞争性谈判邀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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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采购谈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经浙江省长兴县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现就杭宁高铁长兴段两侧绿化美化提升工程-设计进行竞争性谈判,本次谈判采用邀请的方式,未接收到邀请的供应商不能参加谈判。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规模为总规划面积约2000000平方米,其中绿化及改造面积约680000平方米,保留面积约1320000平方米。总体思路及目标定位是: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主题,以打造“全国一流高铁沿线生态景观带”为工作目标,通过实施景观绿化、提升田园风光、整治沿线环境,全力把高铁沿线建设成“绿树成荫、林田相映、山青水秀、心旷神怡”的自然风光带,使杭宁高铁绿化成为展示长兴区域形象的风景线。项目总投资约为5000万元人民币,建设地址位于长兴县内,南起虹桥镇陈家埭村北隧道口,北至夹浦镇父子岭村南隧道口,计划于2017年底建成。本项目设计费约70万元。
三、采购范围
该项目的初步设计(含投资概算编制)和施工图设计以及相应的其他服务。
四、采购程序
谈判供应商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递交谈判响应性文件,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递交设计成果,谈判供应商对各自设计成果进行介绍,谈判小组评出最优方案后进行二次报价,低价中标。成交供应商承担后续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服务等工作,方案设计需甲方认可后,并报县规划例会,并通过县规划例会,如不能通过,必须修改到能通过为止。
五、谈判资格条件、要求
(一)谈判资格: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园林景观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甲A级资质;
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浙江省省外的谈判须提供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与绿化专业相关的高级职称;
(三)其他:
谈判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4年6月1日起至2016年5月31日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机关档案为准);
六、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 凡收到邀请谈判的单位,请于 2016年7月28日16 时30分前(北京时间,下同)在长兴县海陆新都汇2幢4号,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七、谈判保证金:
谈判保证金:人民币 10000 元。
谈判人应于2016年7月29日16点30分前将谈判保证金以电汇/网上银行转帐的形式(其它方式无效)交至下列帐户: 帐户名称:浙江省长兴县林业局;
开户银行:201000096912349005420;
银行账号:长兴县农村合作银行(又称长兴农商银行)金陵路支行。
(如未按照规定提交谈判保证金的,视为放弃谈判)
八、谈判响应性文件递交
1、谈判响应性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谈判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8月 8日14时30分前,地点为长兴县锦绣路8号4楼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性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浙江省长兴县林业局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至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兴县金陵路508号 地址:长兴县海陆新都汇2幢4号
邮 编: 313100 邮 编: 313100
联 系 人: 孙工 联 系 人: 程工
电 话: 15968277825 电 话: 0572-6203558/13336056681
传 真: 传 真: 0572-6203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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