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龙山区民利胡同道路改造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LYHJZB2016—030SJ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辽源市龙山区民利胡同道路改造项目已由辽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辽发改审批【2016】10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均为辽源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情况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道路全长432米,车行道宽7米,人行道满铺至建筑物。新建车行道面积3333平方米,人行道面积2378平方米。新建DN500雨水管线512米,DN400污水管线506米,景观灯16盏。 2.2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2.3建设地点:利源花园小区内,南起河滨北路,北至民康路。 2.4设计期限:签订合同后7日内完成。 2.5工程设计要求符合国家及省相关行业设计规范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并有效的市政行业(道路、给水、排水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工程师(道路专业)及以上资格。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入吉企业: 3.4.1入吉企业进入我省从事建筑活动前,应办理企业信息登记。(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 3.4.2入吉企业承接到工程项目的,在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向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单项工程信息登记。(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 3.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8 月 1 日至 2016 年 8 月 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下午 13 时 30 分至 16 时 (北京时间,下同),在辽源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02室(辽源市齐宁路655号)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证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购买招标文件。(外吉企业报名时需提供单位入吉登记信息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4.2 招标文件每本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如需电子版另加100元。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证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以寄出时间为准)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1 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8 月 23 日 14 时 00 分,地点为辽源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07会议室(辽源市齐宁路655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 1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辽源市宏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网 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辽源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辽源市龙山区长寿街10号 邮政编码:136200 联 系 人:荣 鑫 电 话:0437-3228587
招标代理机构:辽源市宏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辽源市隆基华典55号楼门市 邮 编:136200 联 系 人:段 连 电 话:0437-3116563 传 真:0437-3116563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 辽源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中心
2016 年 8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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