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招标备案号:12192016072021设计资格预审公告(延期)津建交开发设计[2016]0706(延1)延期原因:报名家数不足3家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南二街(环泰东路—泰民路)道路大修工程(设计) 已由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津开计项批[2016]134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局 ,建设资金为 1500000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泰达市政公司 受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局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中南二街(环泰东路—泰民路)道路大修工程,修复车行道面积约3万平方米,投资估算1500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中南二街(环泰东路—泰民路)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中南二街(环泰东路—泰民路)道路大修工程,修复车行道面积约3万平方米,投资估算1500万元。清单及招标文件全部内容 2.4 工期要求:2016年09月01日 至 2016年12月31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或设计综合类甲级 , 资格: 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法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4.非本市注册的投标申请人具有建筑企业外埠勘察设计单位临时进市备案登记证明 , 业绩要求: 近三年完成类似道路改造工程投资额1500万以上项目业绩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信息登记卡或进津备案通知书。
4、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信息登记卡或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 4.3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资格预审方法 5.1本招标资格预审(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的投标申请人少于5家时, 招标人不再采用资格预审,招标人将以书面的方式通知所有的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6、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6.1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08月09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6.2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6 年 8 月 2 日 至 2016 年 8 月 9 日
7、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7.1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6年08月10日至2016年08月17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 0 分 至 11 时 0 分, 下午 2 时 0 分 至 5 时 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开发区西区中北组团北大街与夏青路交口(文件逾期不售)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7.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 元,售后不退。 7.3资格预审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不邮寄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不邮寄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局(公章) 法定代表人:赵平(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开发区宏达街19号 邮政编码:300457 联系人:杨晓刚 电话:25201179 传 真:25202863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泰达市政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吕喜正(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开发区盛达街45号 邮政编码:300457 联系人:荆飞 电话:66190553 传 真:66190553 日期:2016 年 8 月 2 日 违法违规举报: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受理负责人:王光华 电话:66293359传真:25328805电子邮箱: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洪泽路23号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监察局驻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受理负责人:赵健 电话:24538762、24538760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一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