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设计招标> 广东太和镇村、镇道路建设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信息编号: 2636438
招标类型: 设计招标
地 区: 广东
工程名称:

广东太和镇村、镇道路建设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太和镇村、镇道路建设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1项目概况

1.1.1工程名称:太和镇村、镇道路建设工程设计

1.1.2工程位置: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

1.1.3设计范围:太和镇村、镇道路建设工程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概算、现场服务

1.1.4专业内容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排水工程、

给水工程、照明工程、公共交通工程、

城镇燃气工程、□热力工程、相关配套设施。

1.1.5项目批准文件:云发改投资【201620号

1.1.6资金来源:市、区财政资金

1.1.7建设规模:太和镇村、镇道路建设工程。包括道路硬底化工程、人行道改造工程和安装路灯工程等内容。其中:柏塘村村道长450米,宽6米;草庄村村道长900米,宽5米;北村村道长250米,宽7米;大沥村村道长500米,宽6米;南村村道长450米,宽7米;田心村村道长400米,宽6米;夏良村村道长2300米,宽6米;谢家庄村村道长700米,宽7米;园夏村村道长1600米,宽6米。新建LED路灯50盏。镇墟范围内的建业路、和乐路、朝亮中路进行升级改造。项目总投资为94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847.8万元

1.1.8设计合理使用年限:20年。

1.1.9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方案修改、■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预算、■现场服务、■建设期间图纸变更修改现场指导与监督

1.1.10前期服务机构名称(含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等编制单位):广州菲达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注释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2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2.1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1.2.2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1.2.3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

1.2.4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在本市已建立诚信档案,并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档案信息。

1.2.5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道路或市政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或以上且具备工程师资格或以上。

1.2.6申请人委派的建筑、结构专业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其他专业负责人需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者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1.2.7申请人没有处于被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2.8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需要 /不需要):

投标申请人自日(近3年或以上)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达到第1.2.3条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项目)。需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1)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

2)设计合同;

3)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

注:广州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的有形建筑市场确认。

1.2.9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需要 /不需要):

项目负责人自日(近3年或以上)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达到第1.2.3条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项目 )。需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1)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

2)设计合同;

3)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

注:广州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的有形建筑市场确认。

1.2.10 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报名前组成,应以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1.3投标报名

1.3.1报名时间为2016811930分至20168171600分,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申请人必须同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窗口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受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3.1.1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3.1.2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原件一份(若联合体投标)(格式见附录8)。

1.3.1.3投标申请人须按要求提交由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证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负责人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申请人未出具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的,不予接受投标报名。申请查询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以上资料不全的,不予报名。

1.3.2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申请单位不足5名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

1)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申请单位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

2)依法重新招标。

1.3.3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招标管理机构投诉。

1.4费用

1.4.1工程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万元。

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33.35124万元。

1.4.2市财政投资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

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应当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

1.4.3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及补偿金额

■本工程不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本工程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中标价=工程勘察设计费总额+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总额(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包含在中标价内),中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评审排序,在收到招标人的第一笔预付款后分别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含税金等):

评审排序第2万元;

评审排序第3万元;

评审排序第4万元;

评审排序第5万元;

…………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

注:1.如果招标失败,则当次不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2.招标人和中标人有权在实施方案中参考使用获得经济补偿的所有投标方案成果的部分内容。

1.5工期

1.5.1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5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10 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5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5.2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具备进场条件的的通知起计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6其他事项

1.6.1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1.6.2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及其他相关资料由投标人自行收集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6.3投标报名费人民币100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

1.6.4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由收款机构开具发票。

1.6.5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人民政府

电话:020-87429152 

地址:州市白云区太和镇朝亮南路22

1.6.6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东省招投标监管网及民营经济报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7招标人

1.7.1 名称: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人民政府

1.7.2邮政编码、地址:510540 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朝亮南路22号

1.7.3 联系人:江工

1.7.4 电话(手机)号码:020-87429152

1.7.5 传真号码:020-87429011

1.7.6 电子邮箱:thzcwb@126.com

1.8招标代理机构

1.8.1 名称:广州市富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8.2 邮政编码、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穗路406号之二2312

1.8.3 联系人:岑工

1.8.4 电话(手机)号码:020-83633796

1.8.5 传真号码:020-83633796

1.8.6 电子邮箱:fxjyb2013@163.com

1.9交易服务机构

1.9.1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9.2 邮政编码、地址:510635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4楼

1.9.3 电话(手机)号码:020-28866076

1.9.4 传真号码:020-28866141

1.9.5 网址:http://www.gzzb.gd.cn

1.10招标管理机构

1.10.1 名称: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1.10.2 邮政编码、地址:510405 广州市白云区大金钟路23号四楼

1.10.3 电话(手机)号码:020-36500270

1.10.4 传真号码:

1.10.5网址:


附件: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

我单位于今年日在广东广州市参加项目的投标工作,根据(招标人)的要求,特向贵院申请查询(单位),法人代表身份证号:手机号码:;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号:手机号码:年来有无行贿犯罪记录,并出具相关证明。

特此申请

申请单位: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流程

查询申请

查询受理

查询审核

结果告知

查询执行

1. 规范有效的单位介绍信或由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2.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详见附件)

3.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的复印件;

4. 单位法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 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方式(手机及固定电话)

*所有材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经查询有行贿记录的处理及情况反馈

处置、反馈

查询人向检察机关反映情况,提出复议申请

接受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向查询人提交查询结果告知函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负责对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办理,详细地址为广州市白云区政民路49号。请投标单位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所需提交资料递交到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门岗工作人员处,并注明综合预防科收及投标单位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报名期限: 2016/8/112016/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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