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徐闻县县域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南门塘公园工程)(第二次)勘察设计 批复文号 徐发改[2016]70号 批复单位 徐闻县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徐闻县广元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 项目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类型 勘察/设计 公告内容徐闻县县域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南门塘公园工程) (第二次)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1 招标目的 1.1.1 为了获得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统一收费标准,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勘察设计单位。 1.2 项目概况 1.2.1 工程名称:徐闻县县域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南门塘公园工程)。 1.2.2 工程位置:徐闻县贵生路东侧、文塔路北侧。 1.2.3 建设规模:项目规划用地面积46000平方米。 1.2.4 招标范围:绿化面积18388平方米,建筑面积427平方米,园道铺装总面积3789平方米,广场铺装总面积12939平方米,水景面积9381平方米,停车位面积1076平方米,停车位总数为33个,健身设施10件,儿童娱乐设施1套等的勘察设计。 1.2.5 项目批准文件:徐发改[2016]70号。 1.2.6 资金来源:财政预算安排或银行贷款。 1.2.7 投资总额:人民币3305.848万元。 1.2.8 招标内容: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初步设计概算、施工配合与工程验收等。 1.3 前期服务机构 1.3.1 机构名称: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1.3.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 1.4 投标资格 1.4.1 投标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专项甲级设计资质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及工程测量)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或由具有风景园林工程专项甲级设计资质与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及工程测量)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企业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为设计单位人员。 1.4.2 投标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在册人员,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师资格。 1.4.3 本招标工程只接受投标人的总公司报名。 1.4.4 本招标工程接受联合体报名。 1.4.5 投标报名者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1.4.6 开标时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参加开标会。 1.4.7 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 ①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高检发预字2013〔2〕号文的要求,企业及其项目负责人,都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才具有报名资格。 ②公司、企业、项目负责人对本公司、企业、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由企业所在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受理。 ③申请查询应当提交查询申请和身份证明。 单位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查询申请(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申明查询事由,详细提供被查询单位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被查询个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公司、企业申请查询的,还应当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以及复印件。 个人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查询申请,本人有效身份证明以及复印件。 受委托进行查询的,还应当提交委托方的委托证明、受委托方的相关证明、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以及复印件。 ④该证明材料有效期的计算,采用现场报名的,在该项目报名时间段内均属有效。 1.5 购买招标文件 1.5.1 2016 年 8 月 11 日至 2016 年 8 月 1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的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由申请人到徐闻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湛江市徐闻县东平一路62号)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可不受理。投标报名费100元,招标文件及资料 400元(含密封袋),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5.2 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 1.5.2.1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不需提供委托书)。 1.5.2.2投标申请人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未改为企业的事业单位,则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部队单位的,则提供有偿服务许可证)。 1.5.2.3投标申请人有效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1.5.2.4投标申请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1.5.2.5投标申请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复印件。 1.5.2.6拟派项目负责人社会劳动保险缴费证明原件,社保证明应为2016年1月至6月份的社保(以提供加盖当地社保局或税务局印章的为准)。 1.5.2.7投标申请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原件。 1.5.2.8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联合体投标的提供) 1.5.2.9以上所有需要年审的证件(须附上有关年检记录)必须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年审合格才有效。 1.5.3 报名单位少于3家时,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1.6 时间及地点 1.6.2 开标时间: 2016 年 9 月 9 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徐闻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湛江市徐闻县东平一路62号)。 1.7 费用 1.7.1 工程设计费:本项目工程勘察设计费最高限价为90万元(其中勘察费72万元;设计费18万元)。 1.8 工期 1.8.1 勘察设计工期:60日历天。如果因中标人的原因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30%。误期损害赔偿累计达到最高限额时,招标人有权在追索误期损害赔偿金的基础上解除合同,另行组织招标,中标人应为解除合同负全责。 1.9 其他事项 1.9.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否 。 1.9.2 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设计费。 1.9.3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1.9.4 有关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9.4 近期招标的徐闻县县域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南门塘公园工程)、徐闻县县域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大水桥水厂扩建及自来水管网改造工程)、徐闻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工程、徐闻县县域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城区市政道路升级改造工程)四个项目中只能中标一个项目。 1.10公告媒体 本招标公告在民营经济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同时发布,如有补充或修改,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公告为准。 1.11 招标人 1.11.1 名称:徐闻县广元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1.11.2 地址:广东省湛江市徐闻县政府大院内 1.11.3 联系人:彭先生 1.11.4 电话(手机)号码:4878998 1.12 招标代理机构 1.12.1 名称:湛江市友仁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1.12.2 地址:徐闻县徐城德新二路097号 1.12.3 联系人:符先生 1.12.4 电话(手机)号码:13590034477 1.12.5 传真号码:0759-4800322 1.12.6 电子邮箱:q4862922@163.com
发布人 符先生 发布日期 2016-08-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