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穗莞深城际铁路(新塘-广州东站段)石牌站、奥体中心站市政配套设施工程设计勘察 批复文号 穗发改【2016】495 号、穗发改【2016】519号 批复单位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招标人 广州市中心区交通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项目所在地区 广州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勘察/设计 公告内容1.1 项目概况 1.1.1 工程名称:穗莞深城际铁路(新塘-广州东站段)石牌站、奥体中心站市政配套设施工程设计勘察 。 1.1.2 工程位置:(1)穗莞深城际铁路(新塘-广州东站段)石牌站市政配套设施工程位于华景新城北面广园快速高架桥两侧;(2)穗莞深城际铁路(新塘-广州东站段)奥体中心站市政配套设施工程位于大观南路以东,广园快速路以南,黄村北路以北的奥体中心站房两侧区域 。 1.1.3 设计范围:穗莞深城际铁路(新塘-广州东站段)石牌站市政配套设施工程、穗莞深城际铁路(新塘-广州东站段)奥体中心站市政配套设施工程:含方案设计及修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估算、概算及预算,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编制及审核,协助竣工图审核/配合;设计跟踪服务及其他相关图纸设计;施工配合(含派设计代表驻现场);用于材料、设备、施工等招标内容的技术文件编制;协助提供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抽测及监测等咨询工作的招标要求(包括技术要求及预算)等;配合规划报建;协助发包人办理其他专业报批手续及与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协调等。 1.1.4 专业内容:■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排水工程、 ■给水工程、■照明工程(含外电)、■交通工程、 □城镇燃气工程、□热力工程、■通风工程、■消防工程、■绿化工程(含外水)、■电力管沟工程、□附属配套房建■环保设施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防雷工程。 1.1.5 项目批准文件: 穗发改【2016】495 号、穗发改【2016】519号 。 1.1.6 资金来源: 广州市财政资金 。 1.1.7 建设规模:(1)穗莞深城际铁路(新塘-广州东站段)石牌站市政配套设施工程: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隧道工程、道路工程、风雨连廊450米、P+R停车场、自行车停车场、K+R上落客区、站前广场、公交站及附属排水、照明、绿化工程等。其中隧道工程为新建一座跨广深铁路的人行地下通道,通道全长135米,结构总宽6.2米;道路工程为在广园路高架段地面两侧新建6.5—7米宽辅道(北侧辅道长670米,南侧辅道长1660米)。(2)穗莞深城际铁路(新塘-广州东站段)奥体中心站市政配套设施工程:本项目新建一座人行过街天桥,其中北侧跨广园快速路段桥长72.25米,桥宽7.6米;南侧跨广深铁路段桥长100.4米,桥宽6米。项目建设内容还包括新建风雨连廊、自行车停车场、K+R上落客区、公交站及附属工程等。要求工程测量水准四级。新建内容为城市快速路拓宽。 (1)穗莞深城际铁路(新塘-广州东站段)石牌站市政配套设施工程建安工程费限额为6472 万元;(2)穗莞深城际铁路(新塘-广州东站段)奥体中心站市政配套设施工程建安工程费限额为2972 万元。 1.1.8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按国家相关规定。 1.1.9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初勘、详勘及超前钻)、■工程测量(满足设计、规划、国土报建需求)、■工程物探(含开工前后管线探测))、■现场服务、■方案设计及修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估算、概算、预算,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编制和审核,协助竣工图审核/配合、■现场服务、■设计跟踪服务及其他相关图纸设计、■施工配合(含派设计代表驻现场)、■用于材料、设备、施工等招标内容的技术文件编制、■协助提供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抽测及监测等咨询工作的招标要求(包括技术要求及预算)等、■配合规划报建验收,以及铁路部门报建验收;协助发包人办理其他专业报批手续及与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协调等。 1.1.10前期服务机构名称(项目建议书): 郑州市市政工程勘测设计研究院 。 [注释]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2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2.1 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1.2.2 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1.2.3 申请人须 同时 具备(1)(4)或(2)(3)(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 :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桥梁、隧道、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3)铁道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铁道行业设计(隧道专业或桥梁专业)资质; (4)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1.2.4 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在本市已建立诚信档案,并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档案信息。 1.2.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或路桥或结构或隧道或桥梁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以上(具体要求详见招文附录3)。 1.2.6 申请人委派的 电气照明、造价、暖通 专业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其他专业负责人需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者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具体要求详见招文附录10)。 1.2.7 申请人没有处于被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2.8 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需要/ 不需要 ): 投标申请人自2011 年1 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设计业绩(类似设计业绩是指城市快速路、主干道、全苜蓿叶型、双喇叭型、枢纽型等独立的互通式立体交叉工程或隧道或桥梁设计项目业绩。类似勘察业绩是指达到招标公告第1.2.3条所述勘察资质方能承接的勘察业绩)。需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1)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 (2)设计合同; (3)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 注:联合体投标的,以主办方业绩为准。 注:广州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的有形建筑市场确认。
1.2.9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需要/ ■ 不需要 ): 项目负责人自2011 年1 月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设计业绩(类似设计业绩是指城市快速路、主干道、全苜蓿叶型、双喇叭型、枢纽型等独立的互通式立体交叉工程或隧道或桥梁设计项目业绩)。需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1)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 (2)设计合同; (3)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
注:联合体投标的,以主办方项目负责人业绩为准。 注:广州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的有形建筑市场确认。
1.2.10 关于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报名前组成,应以 联合体中承接市政设计任务的单位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1.3 投标报名 1.3.1 报名时间为2016 年8月15日至2016 年8月26日的 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 ,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申请人必须同时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窗口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受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3.1.1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二 份,表格可从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3.1.2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原件一份(若联合体投标)(格式见附录8)。 以上资料不全的,不予报名。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5日。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发售招标文件,并从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1.3.2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申请单位不足5名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 (1)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申请单位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 (2)依法重新招标。 1.3.3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招标管理机构投诉。
1.4 费用 1.4.1 (1)穗莞深城际铁路(新塘-广州东站段)石牌站市政配套设施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226.55 万元;工程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53.05 万元。 (2)穗莞深城际铁路(新塘-广州东站段)奥体中心站市政配套设施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124.5 万元;工程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34.96 万元。 上述两个项目分别设置招标总价控制价及综合单价控制价,各自项目的投标总 价超过该项目的招标总控制价或投标报价中的综合单价超过相应的综合单价限 价时,投标文件将作废标处理(具体见招标文件附录5、附录6)。 1.4.2 市财政投资项目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 1.4.2.1投标人编制的穗莞深城际铁路(新塘-广州东站段)石牌站市政配套设施工程投资估算分部不得超出该工程的项目建议书批复的建安投资额6472万元,否则投标文件将作废标处理。 1.4.2.2投标人编制的穗莞深城际铁路(新塘-广州东站段)奥体中心站市政配套设施工程投资估算不得超出该工程的项目建议书批复的建安投资额2972万元,否则投标文件将作废标处理。 1.4.3 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及补偿金额 ■本工程不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本工程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中标价=工程设计勘察费总额+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总额(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包含在中标价内),中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评审排序,在收到招标人的第一笔预付款后分别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含税金等): 评审排序第2名 万元; 评审排序第3名 万元; 评审排序第4名 万元; 评审排序第5名 万元;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 注:1.如果招标失败,则当次不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2.招标人和中标人有权在实施方案中参考使用获得经济补偿的所有投标方案成果的部分内容。
1.5 工期 1.5.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5 工作日内完成方案深化,方案确定后 50 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通过审查后75 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5 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5.2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具备进场条件后,需提交勘察大纲报发包人审定,初步设计开展前提交初步勘察成果,施工图设计开展前提交详细勘察成果。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6 其他事项 1.6.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否 。 1.6.2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招标人提供。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及其他相关资料由投标人自行收集 。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6.3 投标报名费人民币100 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 1.6.4 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 800 元,由收款机构开具发票。 1.6.5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址: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广东建设报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6.6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中心区交通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20-83630082,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18号嘉业大厦15-16楼。
1.7 招标人 1.7.1 名称: 广州市中心区交通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1.7.2邮政编码、地址:510030、广州市东风中路318号嘉业大厦15-16楼 1.7.3 联系人: 侯工
1.8 招标代理机构 1.8.1 名称: 广州市富华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1.8.2 邮政编码、地址:510140、广州市荔湾区黄沙大道3号3楼 1.8.3 联系人: 黄工 1.8.4 电话(手机)号码:020-81257418 1.8.5 传真号码:020- 81257399 1.8.6 电子邮箱: 53858607@qq.com
1.9 交易服务机构 1.9.1 名称: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9.2 邮政编码、地址: 510635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4楼 1.9.3 电话(手机)号码:020-28866076 1.9.4 传真号码:020-28866141 1.9.5 网址:http://www.gzggzy.cn
1.10 招标管理机构 1.10.1 名称: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1.10.2 邮政编码、地址: 510635、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3楼 1.10.3 电话(手机)号码: 020-28866208、28866214 1.10.4 传真号码: 020-28866203 1.10.5 网址: http://www.gzzbb.gz.cn 发布人 黄工 发布日期 2016-08-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