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ZKGSG-ZB-2016125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南关区旧城改造项目已由长春市园林绿化局发【2016】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16年长春市旧城改造南关区园林绿化设计项目; 2.2工程规模:计划投资总额4407.63万元; 2.3工程地点:长春市南关区; 2.4招标范围:2016年长春市旧城改造南关区园林绿化设计项目初步设计、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概算及配合、指导施工全过程; 2.5服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内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投标单位拟派出的设计负责人须为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从事设计工作3年以上; 3.2 业绩要求:近五年(2011、2012、2013、2014、2015)有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 3.3 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财务要求:近三年(2013、2014、2015)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2)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按吉建管2015[50]号文件规定办理备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8 月 18 日至2016年8月 24 日,每日9:00 时至 11:30 时,13:00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资格证、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应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收费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合理确定招标文件收费标准,不得有违规收费行为,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4.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 9月 13 日9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四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431-81124492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深圳街587号长发小贷四楼 联系人:李妍佳 王渝莹 电话:18686538776 139430398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