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山前旅游大道道路景观提升工程勘察设计(第二次招标) 批复文号 会议纪要(41) 批复单位 广州市花都区政府办公室 招标人 广州市花都区地方公路管理总站(广州市花都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中心) 项目所在地区 广州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勘察/设计 公告内容山前旅游大道道路景观提升工程勘察设计(第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前旅游大道道路景观提升工程勘察设计(第二次招标)由有关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广州市花都区地方公路管理总站(广州市花都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形式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 2.1.1山前旅游大道道路景观提升工程位于广州市花都区,为省道S381公路,现状红线宽度24m。项目项起于S381线与S118线相交处,之后路线自东向西布设,沿途经京港澳高速、机场高速北沿线、G106线、广清高速、S114线,终点位于S381线与三水交界处,路线全长约57km,项目主要为对沿线绿化工程进行升级改造,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绿化工程、排水工程、交通疏解。工程总投资7999.42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6894.85万元。 2.2 技术标准:采用一级公路结合城市主干道设计标准。 2.3 勘察设计周期: ⑴合同签订后后45个日历天内,通过初测、初勘外业验收并提交初测、初勘报告送审稿8份; ⑵初测、初勘外业验收后30个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20份; ⑶初步设计审查意见下发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修改; ⑷初步设计审查意见下发后15个日历天内,通过详勘、定测外业验收并提交详勘、定测报告送审稿8份; ⑸详勘、定测外业验收后30个日历天内,提交主体土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20份;其余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根据工程项目进展及发包人要求进行提供; ⑹根据咨询单位、发包人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对勘察报告、各设计文件及专题研究报告进行修改完善,提交勘察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和专题研究报告最终稿各20份,施工图设计文件最终稿20份; ⑺根据发包人招标工作进度的需要,分批提交开展施工招标工作所需的图纸、符合招标及符合有关规定的概预算、施工图预算编制(含三级清单、技术规范)、招标控制价编制(电子版、纸质版)、参考资料、施工专用技术规范等招标资料(各20份) ⑻征地拆迁图编绘(如有):配合招标人项目推进要求及时完成; ⑼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施工期暂定1 年;缺陷责任期 2 年。 (10)设计人还应向发包人提交最终成果的书面计算书一份,各阶段勘察报告、设计文件的电子版一份。 注:上述文件份数,发包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增加或减少4份的范围内调整,设计人不得有异议或要求增加费用。 2.4招标范围 2.4.1山前旅游大道道路景观提升工程招标范围为初勘、初测、详勘、定测、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含三级清单、技术规范)及招标控制价编制与备案、施工配合服务。 2.5合同段划分 本项目勘察设计招标设1个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同时具备以下有效资质:①风景园林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专业和工程测量专业)甲级。且满足:近五年(即201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止)独立完成不少于1个合同段含道路绿化的道路项目;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备注:近五年指:201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业绩计算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签发(或免招标证明文件)为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1]为同一人、或者存在参股或控股[2]、管理关系[3]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4]多家子公司(解释下同),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否决其投标。 3.4投标人还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企业IC卡,无IC卡的投标报名将不予受理。IC卡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 3.5按照《粤交基函〔2015〕1556号》要求:①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为;②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判刑的行为。 以上投标人、法人,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可以投标人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提供的查询结果为证明材料。对投标人伪造、涂改查询结果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将向相关检察机关进行举报,并按提供虚假材料而否决其投标,按不良投标行为予以公告。 3.6本项目评标实行资格后审(即纸质版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投标人于2016年8月22日至2016 年8月26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接受报名。每日上午09:30时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①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②勘察资质证书副本原件、③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④经办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上述资料(即①②③④)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与单位介绍信原件装订成册并加具封面购买招标文件,并递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盖章)2份(下载地址:http://www.gzggzy.cn)。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现金),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标前会议(答疑会)。 5.2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 年9月19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投标人不足5名时,招标人依法有权:(1)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投标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投标人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2)依法重新招标。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州市花都区地方公路管理总站(广州市花都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人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迎宾大道95号 邮 编:510800 联 系 人:林工 电 话:020-36807776
招标代理:广州广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140号华港商务大厦西塔25楼 邮 编:510630 联 系 人:梁工 电 话:020-36996068 传 真:020-37706883
[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参股是指持股比例不超过50%,或不是第一大股东;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 [3]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 [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参加同一合同段的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段的投标。 发布人 广州市花都区地方公路管理总站(广州市花都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中心) 发布日期 2016-08-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