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301线川九公路两处水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省道301线川九公路两处水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项目名称)已由 阿坝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阿州发改行审【2013】4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阿坝州公路管理局 ,建设资金来自 国家补助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阿坝州公路管理局(招标组织机构:阿坝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阿坝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阿州发改行审【2013】48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省道301线川九公路两处水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2.2设计规模:K64+800(崇牙村)治理崩塌130米,K76+400(漳扎村)治理滑坡150米。 2.3设计周期:签约后 40 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勘察设计(详见勘察设计任务书)。 2.5标段划分:勘察设计一个标段。 2.6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具有2个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省外企业应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设计资质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8月24日0时00分至2016年8月30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阿坝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abatc.cn),凭注册企业身份认证密匙登录阿坝州工程建设项目电子交易系统,购买招标文件和其他招标资料。未注册的企业应按企业注册流程完成注册后,方可凭企业身份认证密匙购买招标文件和其他招标资料,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00 元。
4.3 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9月13日上午 10:00,地点为阿坝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汶川县威州镇东街246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阿坝州公路管理局(招标组织机构:阿坝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马尔康市马尔康镇
邮 编: /
联 系 人: 蔡先生 李先生
电 话: 0837-6447072 18090227686
传 真: 0837-6332587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
邮 编: /
联 系 人: /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16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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