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河源市新风路(文明路-永福路)提升改造项目工程设计 批复文号 河发改2016核准 批复单位 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河源市政府代建项目管理局 项目所在地区 河源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勘察/设计 公告内容河源市新风路(文明路-永福路)提升改造项目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河源市新风路(文明路-永福路)提升改造项目工程设计,已由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河源市政府代建项目管理局,业主单位为河源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招标代理为河源市振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 工程概况 1、招标人:河源市政府代建项目管理局。 2、业主单位:河源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3、招标代理:河源市振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4、工程名称:河源市新风路(文明路-永福路)提升改造项目工程设计。 5、工程规模:河源市新风路(文明路-永福路)提升改造项目工程,道路全长1.225公里,项目立项总投资约3051.5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改造及新建机动车道、人行道、排水排污管道,优化交叉口,整合综合管线及高压线下地,完善绿化、照明、交通、停车、消防等设施。工程建安费估算价约2500万元,工程设计费最高限价(费率)为1.80%,设计费估算价约50万元(具体以河源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价为准)。 6、设计服务内容:对旧路路面路况检测数据采集,本工程的方案设计及优化调整,方案论证,工程的道路工程、排水排污工程、电气工程(整合综合管线及高压线下地)、绿化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消防工程等保障和满足本项目使用功能所需的所有工程的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配合工程竣工图的编制及对工程竣工图的审查,施工现场配合,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前规定由设计单位完成的相关服务。 注明:中标人须在工程施工时派出至少一名设计代表常驻现场指导施工,处理与设计有关的技术问题。驻场代表的专业人员,根据工程进展和业主需要,不同阶段委派不同的专业人员,且专业人员必须具有工程师(含)以上职称。 7、工程建设地点:河源市新风路。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3、拟派本工程的设计总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或路桥或道桥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 4、广东省省外进粤建筑企业和人员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四、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26日至2016年9月1日(每天9:00~11:30, 15:00~17:00),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1日17:00,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源市永和东路85号)。 3、报名时即领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拟派本工程的设计总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复印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4、广东省省外企业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5、投标保证金的《汇款凭证》(汇款凭证必须注明投标人基本账户、招标人指定账户信息、本工程名称(如名称过长可简写)、保证金金额)、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银行保函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如参加整个招标过程的投标人代表是法人委托代理人,则还须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注明:(1)投标报名资料对应复印件、网页打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如投标人代表是委托代理人,须同时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用A4纸编制一式两份,每份分别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并逐页(封面除外)标注连续页码;每份报名资料的每页(包括封面)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不得用签名章代替),每份报名资料须加盖骑缝章。 (2)报名资料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名:①资料不齐的;②没有按规定编制的;③没有按规定盖章的;④没有按规定签名的。 六、投标须知 1、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2、投标人必须提交5000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保函或银行转账。银行保函需开具给招标人,银行保函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算起)。银行转账的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2016年8月26日9:00至2016年9月1日16:30。没有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开户单位: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河源中山大道支行 账 号:401011250000000025 联 系 人:谢小姐 联系电话:0762-3828709 3、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整个招标过程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同一人)必须参加投标报名、开标会,自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备查,如未达到要求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派本工程的设计总负责人近三年(公告发布起始日前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招标人在开标前到河源市检察院统一对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派本工程的设计总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若发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派本工程的设计总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作废标处理,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查询结果以河源市检察院出具的书面文件为准。 七、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22日16:00,地点为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源市永和东路85号)。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及《河源日报》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源市政府代建项目管理局 联系人:廖工 联系电话:0762-3233929 招标代理:河源市振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0762-3387376 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刘生 联系电话:0762-3333963
发布人 河源市振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6-08-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