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650678 |
招标类型: | 设计招标 |
地 区: | 贵州 |
工程名称: |
贵州金沙县城新城区箐河生态公园景观工程设计(勘察)-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金沙县城新城区箐河生态公园景观工程设计(勘察)-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金沙县城新城区箐河生态公园景观工程设计(勘察)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已由金沙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金发改投资[2015]9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金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勘察)采购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金沙县城新城区 2.2 建设规模:建安投资约3.1亿元,其他建设费用约3000万元。项目范围北起北环路、南至金蝉山、东起黄山路、西至寿山路、横二线跨河而过,长约3.65公里,宽度约为450米,整体呈带状形态,面积约141公顷。 2.3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项目范围内的景观绿化、种植、小品、设施及景观建筑、园路铺装、给排水以及电气等专项内容。 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含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及后续服务等全部工作;勘察:初勘、详勘等全部地质勘察及相关技术服务工作;施工: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景观绿化、种植、小品、设施及景观建筑、园路铺装、给排水以及电气等专项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及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壹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勘察及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专业高级工程师 (园林专业含风景园林专业、规划、景观设计专业、环艺专业)资格 ;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 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的投标活动中与招标人的联络工作; 3.2.2 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责任及义务; 3.2.3 联合体各方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被有关部门通报在招投标过程中有违法行为; 3.2.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参加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8 月 31 日09:00时至2016年 9 月 7日17:00时(不少于5个工作日,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开始报名),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东客站旁)金帝豪庭一楼大厅)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及地址) 持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投标企业IC卡(或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16 年 8 月 31 日至2016 年 9月 7日,(不少于5日,招标文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开始出售),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 :30 时至 17:00 时,在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东客站旁)金帝豪庭一楼大厅) (详细地址)持授权委托书、报名时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 9 月 26 日 9 时30分,地点为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东客站旁)金帝豪庭二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筑厅网、贵州省招标投标网和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招 标 人: 金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金沙县城关镇政府院内 联 系 人: 赖工 电 话: 0857-7223006 |
报名期限: | 2016/8/31至 2016/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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