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国盛招标有限公司受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西公共机构节能”十三五”规划编制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广西公共机构节能”十三五”规划编制服务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GXZC2016-J3-2333-GSZB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机构节能“十三五”规划编制1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 [2015]124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六、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服务内容的法人企业。 2、供应商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乡规划编制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6年9月5日至2016年9月9日(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正常工作时间)。 2、发售地点:广西国盛招标有限公司财务室(南宁市东盟商务区朱槿路10号新加坡园星岛国际三层303) 3、售价:磋商文件工本费每套250元(不含图纸费),售后不退。如需邮购,每本另加邮费50元(未提供邮费的不代办邮寄,不提供电子标书),需于发售截止之日前将工本费及邮费汇入下述账号,办理汇款前须将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等)副本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寄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汇款后须将详细的收件人、邮寄地址、邮编、电子信箱、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等资料传真到0771-5828112。如汇款前未能提供相关材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邮寄磋商文件及提供电子标书、如汇款后未能提供联系方式和准确的邮寄地址造成磋商文件无法邮寄或有更改及有补充通知而无法联系的,后果由磋商供应商自负。 4、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购买;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等)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八、磋商保证金(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 磋商供应商应于2016年9月19日17时前将磋商保证金以汇票、电汇、转账和网银等非现金形式(转账、电汇或网上汇款需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交至广西国盛招标有限公司。磋商时,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本次磋商保证金不收现金及现金支票,不接受现金缴存银行和个人转账。 开户名称:广西国盛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财富国际支行 银行账号:800072095766668。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磋商供应商应于2016年9月20日上午9时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国盛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南宁市东盟商务区朱槿路10号新加坡园星岛国际三层303),逾期送达将予以拒收。 十、磋商时间及地点: 2016年9月20日上午9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后为与供应商磋商时间,具体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地点:广西国盛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广西南宁市东盟商务区朱槿路10号新加坡园星岛国际三层303),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凭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十一、业务咨询: 1、采购人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11-1号 联系人:江峰 联系电话:0771-2328395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国盛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东盟商务区朱槿路10号新加坡园星岛国际三层303 项目负责人:李琪 联系电话:0771-5828779;传真:0771-5828117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联系电话:0771-5331539 广西国盛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9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