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09-05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海淀实验中学委托,对北京市海淀实验中学(东校区)外立面改造、前院地面及环境改造、小型空中植物园项目(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设计单位参加该项目投标。 1、 招标人:北京市海淀实验中学 2、 招标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白堆子131号 招标人联系方式:毛老师 68709177 2、项目名称:北京市海淀实验中学(东校区)外立面改造、前院地面及环境改造、小型空中植物园项目(设计) 项目建设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白堆子131号, 北京市海淀试验中学(东校区) 3、招标编号:XHTC-FW-2016-0278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6、招标范围及预算金额:北京市海淀区实验中学(东校区)外立面改造、前院地面及环境改造、东教学楼小型空中植物园方案设计招标。预算金额为600762.70元。 7、投标人资格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计单位;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含)以上资质; 本工程施工招标人不接受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的形式参与投标。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标书购买须知: 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为500元/包,无论何种原因或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如果通过邮寄方式购买标书,另加100元邮寄费,请投标人按如下招标代理地址和账号汇款,并同时将汇款底单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回执后,招标代理将立即把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给投标人,同时也将把书面招标文件邮寄给投标人,但对邮寄途中的遗失不承担责任。 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外地企业需持进京备案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报名时需提供原件备查,并提供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 9、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9月5日起到2016年9月12日每日上午0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 10、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9月26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招标文件恕不接受。 11、开标时间:2016年9月26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豪苑大厦B座30层新华招标会议中心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鹏润家园豪苑大厦B座30层 12、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财政局网站政府采购、北京市海淀区财政局发布。 13、购买招标文件地址: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鹏润家园豪苑大厦B座30层 邮 编:100055 E-mail: fjl@xhtc.com.cn 电话(总机):010-63905999 传真:010-63905988 联系人:刘彦泽(分机5960) 购买标书款及投标保证金请按如下地址办款: 开户单位: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帐 号:110902295610703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9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