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兴公资交易【2016】建设(公开)0129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党政新区南广场绿化工程设计已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内蒙古诚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兴安盟行署本级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局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规模:党政新区南广场绿化工程,包括水景2000㎡,硬质景观35848㎡,绿化面积:40000㎡;
2、总投资:项目总投资约5800万元;
3、工程建设地点: 乌兰浩特市兴安盟公署南侧; 4、招标范围:党政新区南广场绿化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工程建设所需的施工配合等相关服务;
5、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 20 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的单位,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并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履行合同,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风景园林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5日至2016年9月9日(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北京时间),由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若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即可)、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新版带二维码标识的企业资质证书提供复印件并将扫描二维码后获得的信息打印加盖公章即可)、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有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项目负责人风景园林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原件、企业注册地或业务发生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以上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彩色复印件一份,报名时需提交的企业基本信息表(含企业名称、法人、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U盘,邮箱等信息),到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报名,报名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邮箱、电话、传真)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拒绝受理非授权委托人等其他人员购买招标文件及办理相关事宜。
2、以上报名资料出具公证书均无效,不予承认。
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本项招标不组织统一的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对现场进行考察,取得并核实有关编制投标文件所需的一切资料;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年10月10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兴安盟行署本级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局
地 址:兴安盟乌兰浩特市
邮 编: 137400
电 话:0482-8288518
联 系 人:李艳玲
交易中心: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宋静、秦圆圆 电话:0482-8370079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诚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刘思越 电话:0482-8377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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