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湖流域生态与环境综合治理一期工程勘测设计 比价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6-GC058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呼伦湖流域生态与环境综合治理一期工程已由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以内政字【2016】14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呼伦贝尔市呼伦湖水资源配置工程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第一标段位于新左旗嵯岗镇;第二标段位于新左旗嵯岗镇新开湖;第三标段位于呼伦湖周边;第四标段位于新左旗嵯岗镇。 2.2建设规模:第一标段:水资源配置工程于2009年建成,效益显著。但目前该工程存在运行安全隐患,影响呼伦湖补水。原规划一是需对进水闸进行改造;二是需对引水口200m塌陷护岸进行加固;三是建设防风林带40km,减少沙土淤积;四是建设渠道围网30km和巡护道路24km。 第二标段:新开湖位于呼伦湖东北,湖底多生水草,湖水温凉,水质肥沃,是呼伦湖鱼类栖息、产卵最理想的水域之一。由于近年来的持续干旱,新开湖已经干枯,并由湿地生境向草原生境演变。为了恢复新开湖湿地生态系统,拟采取引水充蓄措施。在双山子附近建设呼伦湖与新开湖连接的引水渠道。 第三标段:为恢复呼伦湖湿地面积,对4处已干涸湿地需要与主湖区水体联通。分别通过开挖人工渠道,实现乌兰呼舒北3km处4小湖、呼伦湖西南角“3小湖+1小湖”、乌兰不冷1小湖、克鲁伦河入湖口左岸10km处3小湖与主湖联通。 第四标段:引河济湖工程下游渠系8公里衬砌护岸,堤防加高培厚。 2.3标段划分:本次勘测设计招标共四个标段,分别为: 第一标段:引河济湖工程改造、完善工程勘测设计; 第二标段:新开湖的恢复工程勘测设计; 第三标段:河、湖、渠、湿地水体连通工程勘测设计; 第四标段:引河济湖下游护岸工程勘测设计。 2.4计划设计工期: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2016年11月30日前完成,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满足业主要求。 2.5招标范围: 标段 招标编号 控制价(元) 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 2016-GC0580-SJ01 1600000.00 进水闸检修、引水口护岸塌陷治理渠道、两侧网围栏和防风林带建设、水资源配置工程巡护路建设的勘测设计(包括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等)。 第二标段 2016-GC0580-SJ02 2560000.00 建设呼伦湖与新呼伦湖连接的引水渠道的勘测设计(包括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等)。 第三标段 2016-GC0580-SJ03 3200000.00 对4处已干涸湿地需要与主湖区水体联通。分别通过开挖人工渠道,实现乌兰呼舒北3km处4小湖、北纬48°59\‘22”,东经117°11\‘08”处“3小湖+1小湖”、乌兰不冷1小湖、克鲁伦河入湖口左岸10km处3小湖与主湖联通的勘测设计(包括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等)。 第四标段 2016-GC0580-SJ04 2080000.00 对引河济湖工程下游10公里桥至18公里桥之间8公里自然河道衬砌护岸,堤防加高培厚的勘测设计(包括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等)。
2.6工程勘测设计质量要求:勘测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工程现行规范进行勘测设计,并对勘测设计质量负责,勘测设计文件应当符合水利行业规定的勘测设计深度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2本次招标要求: 第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水利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工程测绘乙级资质,并承担过类似工程项目的勘测设计工作,具有适应本工程规模的勘测设计能力,其中投标人项目负责人须具水利工程高级工程师职称。 第二、三、四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水利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工程测绘甲级资质,并承担过类似工程项目的勘测设计工作,具有适应本工程规模的勘测设计能力,其中投标人项目负责人须具水利工程高级工程师职称。 3.3开标及资格后审时投标人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信用保证金;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必须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益网首页资料下载栏目中查找下载);拟派负责人职称证书、相关专业人员资格证书;企业信誉业绩资料(信誉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 提供投标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提供必须能被身份证识别器识别的有效身份证。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扫描件与原件一致。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信用保证金 信用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必须将信用保证金在开标前缴入规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缴纳的将作为放弃投标或按无效投标处理。 信用保证金缴入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市政务中心支行 项目名称 标段号 金额(元) 信用保证金缴入账号 呼伦湖流域生态与环境综合治理一期工程 勘测设计(第一标段) 1 160000.00 150843593997 呼伦湖流域生态与环境综合治理一期工程 勘测设计(第二标段) 2 256000.00 154043591854 呼伦湖流域生态与环境综合治理一期工程 勘测设计(第三标段) 3 320000.00 155643590206 呼伦湖流域生态与环境综合治理一期工程 勘测设计(第四标段) 4 208000.00 149243589143
说明:投标人必须按照标段相对应的账号存入信用保证金。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请登陆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益网(http://www.hlbeggzyjy.org.cn)网上自行下载(见本公告附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投标单位务必于开标当日开标截止时间前在现场交至代理机构,否则不能参加投标。 5.3招标文件网上发布后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7日前在网上公布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9月 22 日 9 时30分,地点为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区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河东新区友好五街西)。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他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7日前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匿名向招标人提出(潜在投标人不得透露本企业相关信息,如若透露,取消投标资格);招标人于三日内在网站指定版块直接进行回答。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同时抄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办公室(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河东新区友好五街西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05室,联系电话:0470-8110357)。
2016年 9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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